今年以来,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新时代清远高质量发展。
一、2024年民政法治建设推进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通过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支部党员大会等方式,学习研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准确把握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持续在真学真信、深思笃行、学用结合上下功夫。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把牢民政发展方向
抓严抓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立我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局党组成员、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深入研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理解和把握《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领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民政各项工作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
(四)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落实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认真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落实市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严格行政执法行为,全面履行民政职责。制发了《2024年清远市民政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了民政领域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宗旨。发挥民政法制机构行政执法综合监督职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执法案卷评查评审和年度依法行政检查工作。截至12月,我局共实施行政许可156宗,行政处罚24宗,行政检查33宗,没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全面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各项工作,强化民政法治能力建设
坚持领导干部率先学带头学,制发了《清远市民政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法治学习和培训体系,明确了落实法治工作的职责任务、实施步骤等。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效提升了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水平;通过组织“中华慈善日”活动、社工宣传周、“敬老月”活动、“爱心童享·童心成长”品牌项目及充分利用清远慈善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积极对群众推送《慈善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有效提高了群众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六)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等方面,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一是构建和拓展数据共享平台。清远市民政局深入实施社会救助领域数据共享机制,统筹民政、教育、公安、人社、住建、卫健、医保、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全方位推进部门间困难群众和返贫风险对象信息共享对接,实行“每月一共享”、“每月一核对”,每月针对死亡、车辆财产、重病、残疾、就学、失业等情况开展超过200万条次信息比对,并将排查问题线索下达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跟踪核实,及时处理,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理、早帮扶。二是推广社会救助申请“掌上办,指尖办”服务。指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利用好“粤省事”平台困难群众申请救助“自诊”功能,智慧诊断救助资格,民政基层业务人员落实社会救助网络业务受理,实现社会救助审核确认工作“掌上办”“指尖办”,使困难群众享受更加便捷、高效的救助服务。截至2024年12月,通过“粤省事”掌上办理程序为困难群众办理社会救助业务量为447宗。三是开展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市民政局和8个县级民政局均在同级人民政府官网的“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专栏”、公开了求助及投诉举报电话,市、县两级民政部门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实现救助热线全省联通。8个县(市、区),85个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快速响应机制,在市、县、镇三级明确专人负责工作,制定了群众求助及投诉举报值守人员通讯录,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专人接听,畅通求助及投诉举报渠道。四是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宣传活动。采取社会救助政策、儿童福利政策宣传进村、印发宣传物料、搭建宣传台、做好救助窗口政策展示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社会救助核查走访等工作契机,携带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资料,为困难群众上门答疑解惑、提供便捷服务,让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可以了解到最新政策动向,切实提升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今年以来,我市共印发7万多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物料发至各县区、街镇,提高困难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健全行政决策,规范行政行为,对照国家和省出台的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配套性文件。我局重视加强社会救助制度建设,使社会救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一是制定发布《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清民办〔2024〕4号)、《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4年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清民办〔2024〕5号),稳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二是印发《清远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排查工作的通知》《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积极拓展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新思路,全面落实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应救尽救”,切实兜住底兜好底兜准底。
(八)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办好“跨域通办”业务,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全城通办”工作和“跨省通办”试点工作。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推进婚姻登记“全城通办”,深入落实进一步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及时在相关网站、婚姻登记场所公开并更新受理条件、证件材料要求、办理流程等内容,实现婚姻登记“全城通办”“跨省通办”宣传常态化,同时,实现所有婚姻登记现存纸质档案电子化,为全省婚姻登记信息共享提供数据支持,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2024年,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293对,办理婚姻登记“全城通办”2447个业务。二是持续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并及时推送至业务属地;外省推送至我市的业务,及时接收并将申请对象的相关信息录入广东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管理系统,实行同步管理,确保精准发放,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暖心贴心的服务。2024年,全市异地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1件。三是推进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跨域通办”。今年累计成功办结3件。四是持续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主动降低会费、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实现一般领域监管事项全覆盖。
(九)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在清远市政务服务网、清远市民政局官网等平台对“双随机”抽查、社会组织法人治理专项整治、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结果进行了依法公示。建立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将“僵尸型”社会组织纳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十)深入开展“阳光慈善”工程,全面加强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监管
一是清远市民政部门综合运用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检查、抽查审计、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级评估和慈善信托备案、管理等措施,指导督促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等各项内部制度。二是2024年8月,市民政局发出《关于开展“阳光慈善”工程专项检查的通知》,并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汇报、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市级登记 5个慈善组织的内部运行、财务状况、其他定向捐赠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指导全市慈善组织开展“阳光慈善”工程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并主动提交了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情况。三是2024年3月联合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在阳山县召开清远市“6·30”活动捐赠资金规范使用管理现场会。会上按照相关的管理、使用要求,明确捐赠资金规范使用的流程,指导各县(市、区)合法合规合理使用捐赠资金,依法依规做好捐赠接收统计、捐赠手续、资金使用、跟踪落实、信息公开等工作,定期监测与评估“6·30”活动项目基本情况,系统地建立“6·30”活动捐赠款物跟踪使用工作协调机制。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依法行政的管理机制职能偏弱。社会组织管理领域监管难度大,专业法律技能型人才缺乏,执法力量较薄弱,除法治建设工作外,承担的其他工作量较大,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工作的全面系统铺开。二是学习形式不够丰富,采用思想式、互动式、探究式、体验式学习方法不多,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在学习中创新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氛围不够浓厚,需要持续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狠抓薄弱环节,着力提升民政法治建设水平。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法制观念和依法管理意识明显增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健全法治学习长效机制,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
(二)强化民政法治建设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学习活动,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全面落实各项民政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民政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大社会组织领域行政执法力度,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解读行政执法的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程序。二是持续强化残疾人福利、区划地名管理、殡葬管理和婚姻管理工作人员法治建设业务培训,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学习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
(四)常态化推进“阳光慈善”工程。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督促慈善组织加强信息公开,切实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强慈善领域监管,督促各级慈善组织严格资金使用、履行公开制度,规范项目实施,确保慈善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升慈善公信力。
清远市民政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