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办〔2017〕76号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要求,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现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清远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1日
清远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印发
清远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1、研究决定贯彻落实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省民政厅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
2、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保障民生政策的实施方案、工作措施;
3、制定和调整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4、涉及全局性稳定的重大事件处理、重大信访矛盾化解;
5、局直属单位改革、改制等重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6、其他关系民政事业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2017年清远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