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清远市制定了《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规则》,开始制度化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模式。期间,对清远地区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以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面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要求,以及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相继出台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文件精神。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出台更加完善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更为有力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出台的《办法》在多个方面对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予以修订完善。
一、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六稳”“六保”。
《办法》规定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包括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重大合同签订和重大项目的洽谈等八方面内容。
面对疫情冲击和经济下行压力,清远市采取了各项措施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今年四月,清远市制定《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及相关十一项实施细则,在提振市场消费、企业融资、毕业生就业、旅游发展等多方面保民生、稳预期。政策制定期间,市政府法律顾问按照工作职责提前介入,协助起草并提出法律意见,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实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六稳”“六保”。同在今年四月,清远市与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入珠融湾”打造生态发展示范区战略合作协议》,为清远争取到不少于500亿元的授信,《协议》拟定期间,市政府法律顾问协助市金融主管部门对《协议》合法性及相关权利义务内容审慎把关,全面保障政府合法权益。
近年来,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室每年办理法律事务(会务)近千份(次),在市政府制定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方面严格把关,确保政府颁布的政策文件合法有效。此外,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室还在广清城轨、职教城、长隆旅游项目等重大项目推进方面提出了重要的法律意见,为清远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二、创新设置法律顾问助理制度,从稳就业到实现多方共赢。
本次《办法》修订中创新设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制度,该项制度试行以来,首批广东金融学院的毕业生已作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开展工作,并已取得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社会效果。面对疫情,各高校高度重视毕业生的就业问题,经过沟通,本次广东金融学院向清远市推荐了四名清远籍的优秀法学专业毕业生,他们在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岗位上开启了人生的第一段工作里程。在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即将建成招生之际,本次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的合作,是校方、毕业生、清远市政府三方共赢的举措,首批市政府法律顾问助理作为“先遣队员”,将为推动家乡法治政府建设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自身力量。
三、法律顾问服务向关键少数延伸,法治政府从“有形覆盖”到“精准覆盖”。
为保障市领导科学依法决策,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为各分管副市长专门设置法律顾问,该项管理方式得到市主要领导批示认可,并增加财政专项经费保障实施。各副市长法律顾问推荐选聘侧重不同法律专业方向,解决政府行政管理中不同专业类型的法律问题。
近年来,各副市长法律顾问每年协助处理的法律事务或法律咨询均在十件以上。目前,清远市县两级政府均设置了政府法律顾问室,参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人员近百人,其中市政府一级的外聘法律顾问有15人,在法律顾问工作角度实现了法治政府的“有形覆盖”。今后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将积极推进副市长法律顾问管理,通过法律顾问服务向关键少数延伸,实现本市法治政府建设从“有形覆盖”到“精准覆盖”。
四、引入利益冲突审查制度,通过严格管理维护政府合法权益。
利益冲突审查是律师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要求,清远市首创将利益冲突审查引入政府法律顾问管理。为维护政府合法权益,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履职行为,《办法》规定,法律顾问在聘任期间,本人不得接受其他当事人委托,办理与市政府有利害关系的法律事务,所在单位受理业务,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受理与市政府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因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范围的广泛性,以及工作信息的特殊性,使得法律顾问可能会利用自身特殊身份,获取相关信息,在复议、诉讼、谈判中实施损害政府合法权益的行为。清远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在管理中,坚持选优用优、严格管理的原则,既确保政府法律顾问依法履职,又保障政府合法权益。
来源:清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