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2021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来源:市民政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6-22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9〕34号)文件规定,现将清远市2021年度中央、省级和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情况

       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13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1〕140号),2021年中央彩票公益金安排我市530.80万元,其中安排补助各县(市、区)项目519.80万元,补助市本级项目11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助学、明天计划)、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方面。

       (一)补助各县(市、区)项目情况。

       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安排补助各县(市、区)项目519.80万元。具体项目情况如下: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371万元。主要用于支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新建和改扩建以服务生活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为主的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支持帮助养老机构配置消防设施器材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机构发展,提高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覆盖率等方面。分配清城区46万元,清新区31万元,英德市81万元,连州市46万元,佛冈县31万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52万元,连南瑶族自治县39万元,阳山县45万元。

       2.“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139.80万元。主要用于对考入全日制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的成年孤儿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方面予以补助,激励引导成年孤儿继续接受教育。分配清新区75.183万元,英德市19万元,连州市21.6万元,佛冈县18.017万元,连南瑶族自治县6万元。

       3.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3万元。主要用于连州市0-18周岁和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的诊疗费用、康复费用、特殊药品费用、辅具器具配置费用、体检费用、住院服务费用。分配连州市3万元。

       4.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6万元。主要用于重点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兜底民生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培育示范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点),面向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及特殊困难群众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分配清城区3万元(用于支持东城街道社会工作和志愿者协会),佛冈县3万元(用于支持汤塘镇社会工作服务站)。

       (二)补贴市本级项目情况。

       2021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安排补助清远市本级项目1个: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1万元。用于清远市社会福利院购买医疗器械消毒门、南门改造工程、老人居室设施设备维修等项目,保障清远市社会福利院养老机构升级改造。

       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财政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0〕301号),2021年安排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我市共计78万元,所有项目均安排补助市本级,主要用于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督导项目,聘请专业督导,组建服务网络,对全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进行督导,为社工提供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

       三、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全市共筹集福彩公益金3467.62万元,其中市本级1827万元,各县(市、区)1640.62万元;市本级安排残疾人保障金365.4万元,医疗保障金365.4万元。

       2021年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资助项目402.63万元,其余693.57万元于2022年作分配安排使用。

       (一)补助市本级项目情况。

       1.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建设资金310.13万元。用于4幢老年公寓楼建设,截至2022年6月,该项资金已完成支出。

       2.市社会福利院维修维护项目经费7.50万元。用于院内道路、墙面、门窗等日常零星维修维护支出。截至2022年6月,该项资金已完成支出。

       3.市社会福利院消防设施设备检测维护保养费5万元。按消防安全规定对市福利院的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修及保养。截至2022年6月,该项资金已完成支出。

       4.市社会福利院社工工作经费10万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选定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支持、督导培训和实务指导工作。截至2022年6月,该项资金已完成支出。

       5.市社会福利院孤儿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及水电费25万元。用于保障在院孤儿基本生活所需的水电费、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日常开支。截至2022年6月,该项资金已完成支出。

       市福利院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卢伟红,0763-3483191

       6.育苗计划10万元及福彩夏令营项目10万元。用于共青团清远市委员会开展育苗计划和福彩夏令营活动。其中:育苗计划以发挥各县(市、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的校外教育阵地作用为基础,依托“福彩育苗班”促进艺术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为困难少年儿童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福彩夏令营组织清城、清新、英德、佛冈逾百名留守少年儿童,开展为期2天的夏令营活动。截至2022年6月,该项资金已完成支出。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古燕妮,0763-3999236

       7.支持老区建设项目25万元。用于安排清远市老区建设促进会补助2个建设项目,分别为:一是清城区飞来峡镇西坑村1000米村道扩宽工程,将路面从3米扩宽到5米;二是英德市大湾镇田心村道路硬底化建设1000米。项目共解决近3500名老区群众行路难问题。截至2022年6月,该项资金已完成支出。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秀红,0763-3370175

       特此公告。



清远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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