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接收捐赠款物过程公开,使用过程透明,保障爱心人士、爱心企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对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知情权,现将清远市慈善总会2023年第四季度(10月至12月)接收捐赠款物及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第四季度清远市慈善总会“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收入共4,095,464.00元,支出为7,682,851.37元;
2023年第四季度其他定向捐赠收入为2,176,000.00元,支出为1,795,592.00元;
2023年第四季度非定向捐赠收入为71,187.85元,支出为63,359.00元;
2023年第四季度冠名基金捐赠收入为988,911.51元,支出为1,864,100.00元;
2023年第四季度“乐善清远”捐赠收入为158,091.79元,支出为885,946.64元;
2023年第四季度清远市慈善总会地震捐赠收入为100,300.00元,支出为100,300.00元;
2023年第四季度“临时关爱·慈善救助项目”捐赠收入为1.00元,支出为7000.00元。
2023年第四季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收支明细 2023年第四季度其他定向捐赠收支明细 2023年第四季度非定向捐赠收支明细 2023年第四季度冠名基金捐赠收支明细 2023年第四季度“乐善清远”捐赠收支明细 2023年第四季度清远市慈善总会地震捐赠收支明细 2023年第四季度“临时关爱·慈善救助项目”捐赠收支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