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救助管理站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清远市救助管理站是市民政局下属财政补助拨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新城B24号区,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全市未成年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救助管理工作等。
二、决算收支情况
(一)决算收入情况:2014年总收入为813.93万元。
(二)决算支出情况:2014年总支出706.19万元。
其中:其本支出422.17万元,项目支出284.0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我站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元。
2.我站2014年公车购置数为0辆,公车购置费为0元;
至2014年12月31日我站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我站2014年公务接待共 71批次,公务接待人数为 625 人次,共3702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