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殡仪馆 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单位职能
承担市区遗体接运火化处理任务,为丧属提供遗体告别、整容、骨灰寄存以及丧葬用品销售等殡仪服务,配合殡葬管理有关部门搞好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办丧新风等工作。
二、 机构设置
设有办公室、接运部,洽谈部及火化部。
三、 关于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26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6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殡葬支出265.6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和服务支出0万元。
另上年结转财政资金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24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四、 预决算收入变化情况说明如下表:
单位:万元 | |||||||||
功能分类科目 | 2016年执行数 | 2017年预算数 | 2017年预算数对比2016年执行数 | 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 | |||||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执行数 | 年初预算数 | 增减额 | 增减% | 增减额 | 增减% | ||
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802 | 民政管理事务 | 47.20 | 265.60 | 25.60 | 240.00 | 218.40 | 462.71 | 238.40 | 876.47 |
2081004 | 殡葬 | 47.20 | 265.60 | 25.60 | 240.00 | 218.40 | 462.71 | 238.40 | 876.47 |
2017年预算支出数比2016年预算支出数增加876.47%,主要是增加殡葬项目节能环保型殡葬设备改造(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6套)240万元。
五、机构运行情况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的机构运行 经费安排如下:工资福利支出2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安排项目支出:殡葬项目节能环保型殡葬设备改造(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6套)240万元。
六、政府采购
节能环保型殡葬设备改造(火化机尾气处理设备6套)240万元。
清远市殡仪馆
2017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