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救助管理站2016年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清远市救助管理站是市民政局下属财政补助拨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新城B24号区,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全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和全市未成年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救助管理工作等。
二、决算总收支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入情况:2016年总收入为760.91万元。
(二)决算支出情况:2016年总支出为778.1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23.29万元,项目支出354.85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和结余77.6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为719.46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6.69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4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41.27万元,本年支出41.2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我站“三公”经费共计支出16.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3.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用12.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出国0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17.47万元减少1.33万元,减幅7.61%。
1、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32万元,比2015年2.4万元增加0.92万元,增幅27.71%。主要是2016年流浪乞讨人数增加,护送返乡接待次数增加,2016年比2015年公务待批次增加20批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82万元,比2015年15.07万元,减少2.25万元,减幅14.93%。主要是严控和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3、公务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5年持平。
六、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和人数
2016年部门决算公务接待情况:财政拨款支出的国内公务接待80批次,580人次,共支出3.32万元。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总金额36.7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的购置。
八、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站固定资产2257.06万元。包括土地、房屋构筑屋、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等。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我站共接收符合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共2013人,财政预算救助专项2016年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为131万元,救助专项支出金额为131万元。用于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医疗救治、返乡支出、教育矫治、临时安置等。救助专项资金的使用是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完善国家民主法制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国家“以人为本”的治理方针,体现党和政府对社会弱势群体的重视和关怀。
清远市救助管理站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