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市民政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8-02-08

清远市民政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退役士兵、残疾军人、转业、复员士官、复员干部和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导军供站、军休所、优抚事业单位和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调处重大军民纠纷工作。

(三)负责组织、协调城乡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救灾救济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和管理。

(四)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负责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市“三无人员”、流浪乞讨及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五)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实施城乡基层群众自发组织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

(六)负责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市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市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市际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承担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负责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规范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婚姻登记、婚姻服务机构和婚姻介绍机构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指导各类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负责福利事业单位、福利企业审批工作。

(九)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和行政管理工作。

(十)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工作。

(十二)负责社会福利彩票销售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发放福利资金和民政事业费。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内设8个科室:办公室、优抚科、双拥和安置科、救灾和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科、社会事务科、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99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算995.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6.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4万元

本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699.7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02.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和服务支出304.0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74万元。

另上年结转财政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四、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99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5.92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

 

五、2018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99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9.75万元;项目支出296.17万元。与2017预算数相比,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9万元,下降5.6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有此专项经费是市级专项,纳入公共专项部分;人员变动等。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为1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8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3.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9.5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2万元、差旅费5.3万元、培训费10.8万元、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0.74万元和住房公积金不足部分8.7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51.1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家具购置及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已上交进行拍卖处置,手续未办完。

 

 

 

(市民政局)附件1:预算公开表.xls
(市民政局)附件2:市直部门2018-2020年中长期支出规划表.xls
(市民政局)附件7:2018年采购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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