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补充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网址路径: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本部门预算为本办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
1、市老龄办无内设机构。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3名,其中主任1名。
三、2018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17.89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89万元,占比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0%;经营收入0万元,占比0%,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增加35.1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2018年举办清远市第五届老年人运动会,增加了专项资金。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1.9万元。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办2018年没有拟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公开的项目。
六、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拟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项材料及一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