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函〔2020〕56号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
第2020010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玉英委员:
关于《“提高婚检率,增强国民素质”的建议》,(第2020103号)收悉,我局联合相关单位;现作出如下答复意见:
婚前医学检查是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缺陷、预防新生儿先天性疾病的一道重要防线。一直以来我市各级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沟通和联合地方政府以多种形式推动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广泛宣传,多部门协作增强群众婚检意识
近年来,清远广播电视台在解读《婚姻登记条例》中关于婚前检查的相关规定、引导群众克服婚检心理障碍以及正确认识婚检机构、宣传正确的生育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宣传工作。其中,在《健康满分》栏目不定期播出相关内容。每逢节点,根据当前宣传重点推出阶段性的专题,如在5月8日世界地贫日,制作播出“防控地贫,从婚前孕前开始”专题宣传片等。在新闻宣传方面,策划采写播出《地贫防控宣传工作会议:把好婚检第一关》、《清城区:婚姻登记与婚检一站式服务》、《预防出生缺陷 婚检孕检是关键》、《免费婚检遇冷门 三十对新人仅有一对做婚检》、《记者调查:清城婚检率逐年提高 市民意识增强》等数十篇报道。
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妇产科门诊、病房、婚检室张贴婚检宣传标语,宣传引导、动员新婚青年参加婚检。婚检机构选派优秀婚检医师,做到严肃、认真、亲切、守密,严把婚检质量关。积极协调市妇儿工委,对“婚前医学检查率”采取统计监测预警、调研、督导检查等有效措施,推动相关部门加大婚检宣传力度。
自免费婚检政策出台以来,市民政系统各地婚姻登记机构认真履行宣传职责。一是免费派发婚检宣传单,积极宣传关于婚前保健法律法规和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禁止结婚的有关规定及影响婚姻生育的疾病等知识。二是对结婚登记当事人认真讲解婚检的意义、内容和程序,对婚检的免费政策予以宣传。三是积极引导结婚登记当事人主动进行婚检。但由于婚检自愿以及当地传统结婚观念等多种因素,目前我市婚检率除清城区75.4%、连州市56.6%、阳山县54%外,其余县(市、区)婚检率仍普遍不高。
二、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取消强制婚检后,我市民政、卫生健康系统仍采取系列措施推动婚检的落实自免费婚检政策实施以来,市民政局在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促进婚俗改革和婚姻家庭文化建设的同时,对婚姻管理重要问题开展工作调研,并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婚前检查和宣传工作。市卫健局提请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中海贫血防控工作的通知》(清府办[2015]16号),要求各地加强宣传,健全并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制度,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通过在指定婚检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婚姻登记室或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构设置婚检室等措施,大力推进“婚检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做好婚检工作。截至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已有6个设置婚检一站式服务点,1个处于装修阶段,1个正在筹建。
三、加强人员培训和配备。
为切实落实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积极强化医学检查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人员培训、保障人员配备、提升服务水平。我市还从2017年起与华大基因合作,对婚前医学检查过程中血常规为阴性以及复筛为阳性的夫妇开展基因检测,最大程度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有效提高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四、下一步计划
(一)市卫生健康局将结合单位职能,积极统筹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资源,在当前婚姻登记政策框架内,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协同各有关部门推动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有效上升,降低出生缺陷率。
(二)市民政局继续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婚姻登记工作的规范》,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优化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指导各地婚姻登记机构加大宣传婚检力度,提高人们婚检意识,合理引导群众进行婚前检查。
(三)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传播手段,并结合线下活动、平面海报、公益广告、电梯云屏、户外广告等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宣传免费婚检政策和有关婚育知识,积极倡导文明、卫生、科学的婚育观念,使婚前保健的重要性和免费婚检政策家喻户晓。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清远市民政局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