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00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9-04

清民函〔2021〕61号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

第20210043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志雄委员:

       您好!您的政协提案《关于推进和规范村改居社区工作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村改居工作和社区管理的支持和指导,一直以来,我局密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在加强村改居管理、推进社区建设、提高社区管理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质量完成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持续调整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在本次村级换届工作中,我局与组织部门密切协调配合,通过“五个提前”(即,提前调研摸底明底数、提前审计联审筛人选、提前调整撤换优结构、提前排查化解消隐患、提前建立清单促落实),抓实“五项举措”(即,实行“村村到”督导、进行“走心式”宣传、推送“条目式”指引、开展“全覆盖”访谈、落实7项工作机制),落实“五个到位”(即,组织领导到位、统筹谋划到位、组织选举到位、交接工作到位、及时培训到位),在今年2月初,圆满完成社区“两委”干部换届工作。全市193个社区顺利选举产生“两委”班子成员1210人,实现组织意图人选100%当选,社区党组织书记100%“一肩挑”,“两委”委员交叉任职率100%;换届后,我市继续持续调整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推行社区“大党委”工作机制,目前,全市的社区党组织共设有7个党委,125个党总支和61个党支部,阵地完成100%配备,实现全市193个社区有党群服务中心。

       (二)有序推进社区治理改革。一是印发了我市《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有效完善了我市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努力实现党领导下的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厘清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的权责关系。印发了《清远市村(居)委会工作职责事项清单目录》,进一步明晰了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厘清村(居)委会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系,使各组织之间权责清晰、各司其职,有效避免了政府部门直接把工作推给社区的情况,让社区逐渐从“什么都要管,什么都难管好”的境地脱离出来。三是持续改善社区(村)出具证明工作。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摸排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确定一批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方便社区居民办事,切实减轻社区负担。四是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近年来,我市以解决群众办事难为切入点,在全市社区(村)全面建立社会综合服务站,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重心下移,通过联网办理、下放审批权限、实行代办员制度等措施,开展全程代办服务,由群众跑腿变成干部跑腿,使群众足不出村(社区)甚至足不出户就可以把需要办的事情办好,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同时,大力完善社区服务场所和功能室建设,改善了社区工作环境,更好的满足了群众办事需求。

       (三)完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地的社区设置,积极引导外来人员参与社区治理。一是切实摸清情况。严格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掌握了我市外来人口、流动人口聚集地域情况和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的社区设置情况,为下一步调整和优化社区设置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引导外来人员参与社区治理。在本次社区“两委”换届期间,我市积极组织、动员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选举,注意引导两新组织、社工志愿者中的大专学历以上,在社区居住满一年、有意服务社区的非户籍能人参加社区选举。最终,共有12名非户籍居民顺利当选社区“两委”委员,有效拓宽了外来人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渠道,提升了外来人员对居住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四)持续推进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管理。一是加强村改居社区的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统筹村改居社区与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在村(社区)、组两级全面成立并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八有”要求开展规范化运作,实现“有人做事、能做好事、运作规范、自我发展”。二是规范集体“三资”监管。自2020年起,市纪委牵头,联合农业农村、财政、政数等部门,开展对农村集体的资产清查和交易监管工作,将现有的农村“三资”清产核资系统平台、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服务平台、农村财务监管平台的数据与市纪委“微监督”平台实现对接,从而实现对包括村改居社区在内的农村集体“三资”的有效监管。三是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赋码登记等工作,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我市在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村改居社区的特殊性,将村改居社区一并纳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范畴,全市村改居社区均开展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四是支持村改居社区发展集体经济。在开展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过程中,我市也鼓励村改居社区申请作为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高集体和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科学合理、稳步推进社区设置。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和社区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合理、适度、有序、稳妥地调整我市社区的管辖范围和规模,重点加强村改社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的重点、难点社区管理,对一些条件成熟、融入城市的村改社区的村民小组,优化调整为居民小组,使其真正融入城市。

       (二)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完善社办公区条件。一是持续推进社区党组织建设,构建严密的基层社区组织体系,不断提升社区党建水平。二是探索制定有利于稳定社区干部队伍的薪酬标准,确保社区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的落实。三是拓宽城乡社区工作者晋升渠道,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吸引力,让更多优秀青年党员投身基层,服务居民;四是要多渠道增加村改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逐步改善社区工作环境;五是广泛培训新任社区“两委”干部,增强其正确执行政策、依法办事、服务居民群众的能力。

       (三)继续引导外来人员参加社区治理。继续创新社区治理体系,进一步探索外来人员融入社区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社区非户籍委员带头引领作用,引导更多的非户籍“能人”参加社区“两委”选举,鼓励外来人员积极参与社区协商、群防群治、矛盾调处等社区事务中来。

       (四)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权利,保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不断健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制度,完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加强集体资产监管。

       (五)拓宽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路径。支持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参股物业管理或劳务公司,开展物业、道路养护、园林绿化、环卫清洁、家政养老等服务;支持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利用闲置房产设施,通过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发展物业租赁;支持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金通过购买债券、股权投资等方式,投资各类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成长性良好的企业和市政重大项目。

       今后,我局将依据民政工作职能,并持续加强与组织、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村改社区管理,推进社区建设,统筹社区发展,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再次感谢您对村改社区工作和社区管理的重视、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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