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函〔2021〕46号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
第20210228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革清远市基层委员会:
《关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组织建设的建议》(第20210228号)收悉。经研究,我局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合法权益,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儿童保护等政策措施,分类施策,精准帮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联合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妇儿工委、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等十部门于2020年11月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其工作目标是加快形成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分类保障制度建设工作,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监护制度和福利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意识普遍增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
(二)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是儿童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服务载体之一,为全面提升儿童保护服务水平,我市通过规范机构设置、明确机构职责等方式,推动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一是要求各地加强机构建设并规范名称,对已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尽快更名,去掉“流浪”两字;要求县级民政部门已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和尚未建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明确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机构等具体机构承担的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要求各地对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职责建立健全机构服务功能,组织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相关工作;规范转型后机构日常管理,完善机构设施,面向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未成年人直接提供生活照料、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监护指导、帮扶转介等服务,同时承担困境未成年人临时监护管理责任,以及协助公安机关打击拐卖未成年人等犯罪行为。
目前市直及八个县(市、区)均已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佛冈县作为广东省民政厅四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之一,成功探索以民政局为中心,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为支撑,横向联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纵向指导镇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环向发动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的力量为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多维度的援助支持,为重大安全困境的儿童提供临时照料保障,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长效机制,在县级基本形成集预防、救助、评估、安置为一体的规范化服务,打造“家庭尽责为基础、社会服务为补充、政府兜底为导向”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平台,营造社会公众“爱幼助幼”氛围。
(三)切实提升未成年人工作服务队伍水平。为进一步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每年举办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培训,参加人员为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儿童工作的股室负责同志、各镇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通过培训,我市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对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清远市留守儿童关爱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将改变之前落后被动的局面,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我市社会组织、双百社工积极参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市级登记在册社会组织452个,建立广东社工“双百计划”镇(街)社工服务站33个,我局指导各有关社会组织和各双百社工站要充分发挥其立足镇街、深入村居、群众信任、资源链接的优势,结合各镇(街)的特点,多措并举,助力城乡社区未成年人顺利学习与健康成长。一是常态化开展关爱困境儿童志愿服务活动。各有关社会组织和各社工站根据《2019年清远市民政局“逢8出发”志愿服务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通过入户走访,了解城乡村居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具体情况,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链接资源,为留守困境儿童送上送上关爱,用关怀和爱心帮助他们重拾生活信心。二是专业化开展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各有关社会组织、双百社工通过入户走访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困境儿童或留守儿童会对其建立档案,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技巧提供个性化服务,帮助困境儿童或留守儿童排解心理压力。
(五)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帮扶活动。为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精准度,我局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帮扶活动,联合市慈善总会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活动开展慈善公开募捐,为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一系列帮扶活动筹集资金,保障帮扶活动的顺利开展。此外,我局积极引导专注青少年和儿童服务领域的社工机构和志愿组织有序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如清远市征途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积极主动关注困境儿童救助,多次入户了解和关心连州困境儿童生活健康和教育问题。
(六)有序引导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工作组织的发展,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工作多元化发展。培育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工作机构、志愿服务组织,推进我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的发展。依托县(市、区)民政局、乡镇(街道)社工站站点,探索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育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志愿服务队,开展丰富多彩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活动。
(七)切实加强政治方向引领,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组织建设规范化发展。认真落实有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组织注册登记,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履行好民政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服务组织的行政管理职责,推动我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发展。
(八)落实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营造关心关爱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的浓厚氛围,整合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以实际行动助力全市未成年保护宣传工作。我局积极开展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活动,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及资源对全市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对留守、困境儿童进行了品格教育、慰问探访、未保法普及及传统节日普及教育,对家长及其监护人员进行了未保法普及及亲职能力技能的培训。至目前我局关爱活动达500多人次。一是5月14日在清新区特殊教育学校举行“优良品格来相伴,健康快乐助成长”的公益课堂,在增加了孩子们自信的同时也看到了他们简单的快乐。也让他们在活动中学会了坚强、学会了交往、学会了理解。二是5月28日、6月12日分别在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南方公司广东金融学院清远校区项目部、沥头社区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讲进工地、进家庭活动,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提高了大家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识,力促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携手守护祖国的未来,托起民族的希望。三是6月10日、6月11日分别在青联社区、洲心社区开展“慰问暖人间,关怀入童心”慰问探访活动,不仅给留守、困境儿童带来了物质上的关怀,更送上了精神上的鼓励,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从而进一步弘扬了中华民族扶贫爱幼、关爱他人的传统美德,并在社区内营造了关心、关爱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四是6月13日在清新区黄国泉武术馆举办“浓情端午,乐享民俗”端午游园会,为未成年人提前送上节日的祝福,增加了社区未成年人对传统节日的知识,让未成年人在感受传统文化魅力的同时,一起度过了一个快乐的端午节,营造了温馨、浓情的社区氛围。五是5月19日在源潭镇中心小学举行智慧父母家庭教育讲座,进一步促进了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树立了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是建立协调机制。推动市本级及各县级人民政府按要求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民政部门承担协调机制具体工作,明确相关内设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是健全完善县(区)级未保机构功能。继续督促各地健全完善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功能,充分发挥机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作用。三是指导建立镇(街)级未保机构。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依托已有机构和场地、人员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平台,指定专门人员办理未成年人保护相关事务。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设立专人专岗或者指定一名“两委”成员,专门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通过设立社工等专业岗位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依托政策宣讲进村居等活动,广泛宣传贯彻“两法”,加强政策法规培训。
(二)继续完善留守儿童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关爱体系,大力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强化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主体责任,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失学辍学、无户口儿童户籍等问题。二是持续深化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力量提供“一对一”精准关爱服务。三是继续完善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相关制度建设,大力加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工作。
(三)加强儿童工作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儿童福利系统机关干部队伍、基层服务队伍建设,提高专职化水平。继续加强儿童福利政策、收养登记、救助保护等业务培训,落实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全员培训,结合“社工双百工程”加强儿童社会工作统筹服务,提高综合能力素质和专业化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关于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领域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领域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在岗位设置、教育培训、薪酬待遇、激励保障等相关支持性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加入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域社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拓展多渠道培训路径,加强对社工从业人员和志愿者的专业技能培训,提升社工和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四)打造社工+志愿者的工作模式。贯穿未成年人优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工作原则,打造以为未成人为本,家庭为重,社区支持,社会参与的联合公益模式,为未成年人搭建社会支持网络,提供可持续性的社会支持体系。目前,清城区正在搭建起未成年人的支持和关爱网络,如清城区关爱联盟、清城区妇联儿童发展专家库等,发挥各自功能和特色,支持和关爱困境和留守儿童。
清远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