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20210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9-04

清民函﹝2021﹞号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

第20210257号提案答复的函


雷健勇:

       您提出的《关于探索适宜本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目前,全市下辖8个县(市、区),85个镇(街),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60周岁及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达到67万人,占全市人口的比例14.5%;65岁以上户籍老人4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9.7%,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剧。近年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各级民政部门强化措施,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注重养老服务顶层设计,强化政策创制。建立《清远市养老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养老部门间联席会议,分析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状况,协调解决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2021年3月,清远市养老部门间联席会议印发了《清远市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从市情出发,谋划制定清远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二、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完善养老保障措施。2021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全市养老护理员培训经费3万元、“敬老月”与老年人优待业务工作经费8万元;2020年市本级留成的福彩公益金683万元,其中590万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占比86%。目前,全市公办养老机构83间(包括各地县级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床位5806张。清远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完成,工程项目总投资7800万元,项目投入使用后可以大大缓解养老床位不足的问题,服务范围辐射全清远市和广州及周边地区。切实落实高龄老人津贴保障机制,截至2021年5月,全市高龄津贴受惠人数共计94448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共计508.79万元。2021年4月市民政局印发《清远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有序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区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三、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等方式,通过“民办公助”、“公建民营”等形式参与养老体系建设,实现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更好地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在保障基本养老服务中的功能和作用。其中包括支持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改造为养老机构。目前,民办养老机构21间、床位2698张。2018年4月市政府印发《清远市民办养老机构资助办法》,对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给予床位建设和床位运营补贴,现已申请并符合床位建设补贴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有3家,符合运营补贴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有6家。

       四、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由有资质的社会力量运营,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基础上,盘活机构闲置床位,向社会失能、失智、高龄老人开放。目前,全市公建民营养老机构4家,床位1596张。下一步拟对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英德市西北区域性敬老院、连南瑶族自治县福利院、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敬老院的养老业务实行公建民营方式运营。大力推进区域性敬老院示范项目建设。目前我市已建成英德英中片区区域性敬老院,采取公建民营的模式经营,现入住老人339人,其中特困供养对象184人、社会老人155人。英德英西北区域性敬老院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投资5000万元,总占地面积18000平方米,设置床位700张。

       五、加快推进清远“互联网+养老”行动,计划建设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构建一个市县互联互通、系统管理规范、线上线下服务流畅的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大力实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和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推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目前,全市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个(包括清城区凤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清城区凤翔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清城区雍美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连州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阳山县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57个;农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即“幸福院”176个。2020年在清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连州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居家养老“大配餐”试点,为辖区内有需要的60岁以上老年人,重点是为城市特困、低保、高龄、空巢、经济特困等弱势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

       六、积极推进医疗健康服务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2018年我市印发《清远市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医疗服务与养老服务的紧密对接和资源整合,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推动医养融合发展。一是支持养老机构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中医医院、护理院等老龄人服务型医疗机构,支持养老机构内部设置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二是支持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和老年人病科;三是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开展多种方式的合作,完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双向转介机制,为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四是养老机构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条件,申请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范围的,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凡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医保定点。目前,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7间,90%以上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并签订合作协议书。

       七、各级民政部门重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省民政厅从2012年起持续实施省养老护理员培训“双千计划”,在我市共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班9期,培训养老护理员共计650人。2021年度,我市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广东省养老护理员线上继续教育培训共五期、共计1437人次。市财政、人社、教育、卫生等部门采取多种途径,助力我市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养。市财政每年将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20年安排5万元、2021年安排3万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多措并举,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2019年印发《清远市“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技工(职业)院校优化专业设置,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促进社会工作者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市教育局指导各类院校培养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目前全市有3家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年招生人数200多人。市卫生健康局采取有力措施,医疗卫生人才不断充实养老服务队伍,通过医学教育培训网络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拓宽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知识面,提升老年病、慢性病诊治水平。

       您提出的三点建议:“一是对于公共场所缺乏、但城中村个人楼房多且空置率高的社区,可考虑由政府出面,寻找符合一定条件的私人楼房建立500平方以下的养老场所,按照公办、民办公助、民办等不同类别,探索由政府、个人支付不同比例的租金维持运营。二是对于有条件的社区,以政府资助为主、民间资本投入为辅在社区建立500平方米以上较大规模的养老会所,完善居住、娱乐、保健等各项生活的需求。根据老人养老的不同需要,提供区别化的护理服务。三是通过优惠政策鼓励多元主体如企事业单位、非营利组织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给社区养老服务注入持续发展动力。倡导建立居家养老慈善基金,接受社会捐赠,补贴救助困难老人。挖掘社区人力资源,组织社区居民或义工为居家老人提供医疗、法律、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服务。通过政府买岗引入社会工作和老年护理与管理专业的高校毕业生,对专职与兼职服务人员要定期组织专业培训”,结合当前养老服务发展要求,针对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研究制定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针对新时期养老服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聚焦解决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养老产业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根据省“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织密“15分钟”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实现城乡覆盖、功能完善、服务多元、监管到位的多层次“大养老”服务格局。

       二、完善养老服务投入机制。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将福彩公益金与政府一般性公共预算安排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统筹使用,本级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55%的资金比例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设立养老服务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养老基金、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养老产业发展。

       三、加强资源优化统筹力度。完善现行用地政策,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规划和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配建面积不足的老旧小区,要充分利用闲置资源改造成养老服务设施。大力扶持各类投资者举办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统筹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将闲置的村办学校、公共设施、集体用房和场地等,建设或者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通过对现有农村敬老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升级改造,提高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大力推进公办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机构设施设备条件,增强护理能力为社会老人提供有偿养老服务,扩大养老服务覆盖范围,惠及更多老人。

       四、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是老年人首选的养老方式,也是当前清远养老服务重要支撑。贯彻落实《清远市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全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加快推进“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居家老年人信息库,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通过线上线下服务,实现养老服务需求和供给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务料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2021年12月前建成1家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和每个县(市、区)建成不少于1家综合居家养老服务服务中心或指导中心,到2025年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建有至少一家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社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

       五、进一步推动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中央、省补助资金重点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倾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向“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金融部门加大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人信贷支持,放宽贷款条件,提供优惠利率。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医养结合工作部署,深化医疗和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和环境,进一步促进医养结合发展。

       六、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扩大本地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课程。重点加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中医生、执业护士、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对护理院和内设医疗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从事老年病人生活护理的从业人员,实施准入管理,不断规范护理员服务内容与服务行为,提升老年护理服务质量。鼓励医疗、护理专业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继续实施养老培训“双千计划”和“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在“十四五”期间,力争完成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的目标任务。推动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配套的薪酬激励机制。

       七、健全完善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在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养老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养老服务纳入市守信联合奖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覆盖范围,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清远市民政局

2021年7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