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亚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多予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关怀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一是以佛冈县作为全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能力建设试点单位为契机,实现市、县两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全覆盖,成立镇级未成年人保护站85个,其中佛冈县、连南瑶族自治县在辖区内的全部村(居)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窗口,再次明确了儿童主任的工作职责,并推动服务往基层延伸。全市85个镇(街)有86名儿童督导员,1224名儿童主任,85个社工站836名社工,全力以赴压实全市的留守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凝心聚力守护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截至2022年8月15日,市县两级未保服务热线累计接听电话次数475次、拨出电话次数2501次、解决咨询个案54例(省级2例、市级19例、县级33例)、介入求助个案70例(省级1例、市级25例、县级44例)。二是6月7日召开清远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市政府分管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任务进行了部署。于7月印发《清远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清远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期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开展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每年由民政部门携手清远本土的爱心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代表,入户走访困境儿童家庭,及时掌握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生活等基本情况,指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有针对性地筛选出特殊困境儿童,每月对特殊困境儿童不少于一次入户。并为患病儿童建立档案,更好地为他们提供医疗资源救助。落实“一对一”心灵关爱,对行为偏差,性格内向的儿童进行专业心理辅导,教授正确监护方法。
(三)发动双百社工做好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目前我市已在85个乡镇(街道)建立起社工站,市民政局指导各双百社工站要充分发挥其立足镇街、深入村居、群众信任、资源链接的优势,结合各镇(街)的特点,多措并举,助力城乡社区儿童顺利学习与健康成长。如在一月寒潮来袭,全市85个社工站迅速投入到民政对象和困难群众的防寒排查中,重点针对困境儿童、留守独居老人、困难残疾老人等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在寒潮期间共为619名困境儿童提供服务、在六一儿童节期间,双百社工站共开展31场活动,如石角镇社工站开展“同心绽放·趣味六一”太平镇社工站开展阳光快乐过六一、以及太和镇社工在走访期间发现未办理户籍的儿童,社工介入破除入户难题。
(四)链接社会资源,为儿童成长保驾护航。进一步提高对儿童关爱保护力度,市民政局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活动,联合市慈善总会就未成年人关爱活动开展慈善公开募捐,为关爱儿童开展一系列活动筹集资金,保障儿童帮扶活动、儿童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如开展“百宝袋”——关爱困境儿童成长计划、“微爱同行”儿童关爱计划、“筑梦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计划等项目,助力儿童健康成长,营造人人关心儿童成长的社会氛围。
(五)积极引导专注儿童服务领域的社工机构、志愿组织有序开展适合儿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开展心理讲课教育、文明公益以及关爱帮扶困难家庭和残疾人未成年子女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儿童关爱工作,提高社区儿童的人的幸福感。在我局的指导下,青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牵手青苗,携手同行”青少年志愿服务行动暨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乐善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的“大手牵小手、防灾一起走”宣讲活动、铭记初心志愿服务队伍开展的“文明润童心,家风伴成长”活动。
(六)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关爱服务。一是市民政局于2021年9月份印发了《清远市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明确加大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志愿服务类社区社会组织支持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在地域分布、服务对象、业务领域等方面的覆盖面和志愿服务参与度;二是引导农村社区社会组织设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村社区内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各类关爱服务;三是引导基金会和市、县两级慈善会等慈善组织支持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等困难群众提供关爱服务;四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爱心企业和个人向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慈善组织捐赠用于留守儿童关爱事业的爱心资金,可以予以税前扣除,进一步激发了企业和个人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等慈善事业的热情。
(七)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一是促进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推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利用春节假期等农民工在家乡的时机,组织本地企业到镇村举办“南粤春暖”、“春风行动”等专场招聘。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共举办各类线上、线下招聘356场,提供招聘岗位17.7万个。二是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人员,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等补贴政策。截至5月底,全市累计发放创业类补贴627.27万元,惠及1640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资金支持。截至5月底,全市共为返乡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0笔共1637万元。全市现有清远市公共创业孵化基地等4个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优质创业服务。
(八)提供心理关爱服务和儿童保健服务,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儿童家庭发展能力。一是成立了清远市心理危机干预队,面向清远各地提供心理危机服务。目前我市8个县(市、区)均已设立精神卫生中心,负责辖区内的精神卫生工作,全市各镇已基本配备一名及以上精防医师,可随时为需要心理咨询及较严重需住院治疗的农村留守儿童心理疾病患者提供服务。二是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对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营养与喂养、疾病预防等方面的科学指导,保障低龄儿童身体健康。三是及时落实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四是印发《清远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建立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依托市妇幼保健院成立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并对相关从业人员开展卫生保健培训和健康检查工作。全市已登记注册托育机构90家,可提供托位5830个,均为民办机构,其中在卫健部门备案的托育机构共16家。
(九)多举措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一是推行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构建总馆(县)、分馆(镇)服务点(村)服务体系,把县和镇的资源下沉到村,推进基础设施标准化、文化资源共享化、服务系统网络化,联合开展了送戏下乡活动、专题讲座、展览、公益性艺术培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二是业务培训。由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每年组织村(社区)文体协管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作用,引导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使用,加强群众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鼓励“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建立由文体协管员与文化义工相结合的专兼结合、多元共治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四是资金保障。我市积极统筹资金支持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求每个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聘请热心公益文体事业、具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群众文体活动组织协调能力的文化志愿者担任文体协管员,每名文体协管员发放1449元/年的补助。五是充分发动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扎根基层联系群众的优势,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
(十)注重家庭教育,整合资源,加强关爱帮扶力度,提升儿童安全。一是充分发挥妇联执委普遍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发挥妇联执委、妇女骨干、巾帼志愿者的示范带头作用,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等群体,建好台账,落实结对帮扶,每月进行不少于2次的走访,及时掌握其困难需求,适时提供关爱服务。二是用好清远市慈善总会·妇女儿童发展基金。开展“爱心父母大联盟”工作,帮扶出现生活失助、安全失保、学业失教、情感失缺等问题的困境儿童改善生存环境。目前已开展两期“小红花计划”女童助学行动,共300名女童受益。联合清远市农商银行公益基金会开展2022-2024年“小红花计划”女童助学行动,将有339名女童受益。三是实施“爱心家庭+留守儿童”益童成长——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支持项目来整合社会资源,以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帮扶留守儿童弥补感情缺失、提升安全知识为目标,以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营造良好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和爱护留守儿童,进一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四是实施清远儿童平安小课堂项目。联合清远市青桥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全市四所小学,面向3-6年级不少于48个班级的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防溺水、地震、消防安全四个主题的安全教育小课堂,提升儿童识别和应对风险、防灾减灾的能力。五是市妇联依托社区家长学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亲子阅读,普及家庭科学育儿理念及知识,丰富儿童课外活动。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告诉家长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依法履行家长职责,增强家长教育子女责任意识。
(十一)守护校园安全,保护女童人身权益,创造安全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紧盯重点,守护校园安全。按照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市公安机关将校园安全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方面强化校园周边重点部位、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整治,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逻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严防发生侵害在(校)园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事件;另一方面对中小学、幼儿园内部保卫力量、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等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二是铁腕打击,依法快速处理。为贯彻落实省、市两级关于开展“关爱儿童 护苗成长”保护女童人身权益三年行动工作部署,我市公安机关结合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性侵害犯罪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制,压实各警种部门责任,对性侵女童案件做到快受理、快立案、快侦查、快破案。三是通力合作,完善事后救助。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主动联合当地政法委、妇联、检法、民政、卫健、司法、医疗等相关部门,建立“一站式取证”办案专区,实现了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全流程、多环节对女童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有效保护和救助。四是预防为主,强化安全教育。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开学季、寒暑假前最后一课等时间节点,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防诈骗、防溺水、防毒品、防暴力等主题教育活动。同时,推进形式多样的性知识教育和预防性侵害法治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居,并利用“抖音”、微信、微博等两微一端、新媒体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法律教育等,不断提升留守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
(十二)高效高质提供农村留守儿童法律援助服务。一是在市、县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置 9 个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全市在妇联、团委等多个部门设立 167 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各乡镇村居设立 1224 个法律援助联络点,为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属解答法律问题,印制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治宣传资料供来访者领取,进一步营造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二是法律援助机构对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并选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律师为有需求的受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及时有效地为受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维权帮助。
(十三)线上线下共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我市把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目前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已交市委办审核。根据“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各单位扎实开展“法律进校园”系列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不断提升学校师生学法、遵法、守法、护法意识。2022 年以来,司法局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2 场。其中6 月 15 日下午,清远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法律援助处、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在清远市第二中学联合开展“法治同行 护航青春”法治文艺汇演进校园活动,为 50 余名师生献上了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法治大餐”。本次汇演形式特色纷呈,有法治情景剧、小品,法治知识问答互动等环节,主要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内容贴近学生日常生活且具有针对性,多姿多彩、形式丰富的节目让学生们更直观地了解法律;6 月 30 日下午,市司法局联合连州市司法局组织清远市“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及村律师顾问到连州市三水乡民族小学送上了一堂法治教育课。活动现场,广东正鑫律师事务所刘婉莹律师为 50 余名师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法律知识,详细解释了哪些是未成年人的权利,并通过以案释法,讲述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多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市司法局“南粤春雨”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现场派发了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禁毒、反诈、食品安全等法治宣传资料和法治宣传品。二是在清远电台 FM887 开设的《以案释法》栏目就保护未成年人相关主题,开展 3 期专题节目,通过分析案例进行普法。另外,在多期节目中提及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各期节目详细分析案例,展开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在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和未成年人中形成强烈反响,取得良好的普法效果。三是市普法办收集全市各单位的普法需求,已制作成音频资料,上传到 QQ 群共享文件中供学校下载使用。
(十四)组织举办留守儿童夏令营活动,并依托希望工程帮助留守困难儿童。一是团市委开展献爱心志愿服务活动。“六一”前夕,慰问特困儿童 10 名,并送上爱心书本、文具等节日慰问。佛冈团县委等团县委将爱心文具、书包、牛奶等送到困难学生手中,为他们送去温暖,加强关爱服务。二是在暑期组织约 100 名来自各县(市、区)中小学农村留守儿童、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困难家庭少年儿童等群体,举办为期 2 天的特殊群体少年儿童科普夏令营活动,为留守少年儿童、困难家庭少年儿童提供平台,激发科创热情,培育学生健康的心理素质,多渗透亲情、情感教育,以此来弥补亲情缺失和家庭教育不力等问题。三是组织全市 10 名港澳台留守儿童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清港澳台青少年青春湾区行活动,赴团一大等地参观学习。四是推荐 5 名本市少先队员(以小学五年级至初中二年级为主);中学生科普夏令营的参训人员为在校中学生(初三学生及高中生)参加 2022 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员科普夏令营,帮助营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习技能、提升能力,提升营员创新能力与科技素养。五是做好希望工程品牌工作,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孤残儿童等贫困家庭的未成年人筹措助学金,捐助学习生活用品,同时拟在连山建立 2 间音乐课室。六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留守儿童法治意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契机,组织青年普法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禁毒、反诈、护苗、预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青少年防侵害教育进校园、社区活动;并针对暑期青少年人身安全事故高发的情况,各级团组织积极开展以“青春自护·暑期安全”为主题的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青少年尤其是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群体的自护意识和能力;同时针对新时期青少年的特点,积极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开展教育活动,进一步佚善青少年的自护知识体系。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各类安全小知识、自护小故事、法律知识等内容,加强留守儿童自护教育,累计发布推文 50 篇,阅读量达 10000 多人次,提高留守儿童自护意识。
(十五)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印发《清远市教育局2022年关心关爱留守、孤残、流浪儿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服务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建立健全关爱服务网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使留守儿童得到更多关爱,安全更有保障,成长环境更加优化;解决留守情感缺失、心理失衡、生活失助、安全缺保、学习缺教等问题,增强关爱保护留守的意识,营造共同关爱留守的良好氛围,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二是应用“积极教育”,结合清远本土实际,在借鉴“正面管教”理念和模式的基础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使留守儿童得到较好的思想品德教育、较好的心理健康教育、较好的家庭教育。三是建设全国规范化家政学习实践活动试验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水平,进一步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二、下一步计划
一是强化培训,提高能力。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者的专业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我局计划举办线上或线下社工培训班、座谈会,提高我市社工的专业知识水平和技能。此外,我局将不定期选派我市优秀社工到广州市团校参与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专业人才研修班。二是加大宣传,形成全社会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让留守儿童感受到社会温暖。鼓励我市双百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三是发动我市双百社工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加强对儿童保护。对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进行指导和服务,引导家长或监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责任。依托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传播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和方法,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知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四是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以“扶贫济困日”活动等契机,持续引导全市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捐赠。同时,鼓励相关志愿服务组织持续开展对城乡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五是公安机关将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不断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同时采取警营开放、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针对当前中小学生的行为特点,加强对学生及老师开展防盗、防拐、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制宣传,着重讲解自觉守法、抵制不良诱惑、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运用法律保护自觉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六是各地公安机关将坚持以防为主,打防结合,不断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保障措施。其中,针对提案中关于“做好宣传引导”的建议,我局将采取警营开放、进校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针对当前中小学生的行为特点,加强对学生及老师开展防盗、防拐、道路交通安全等法制宣传,着重讲解自觉守法、抵制不良诱惑、慎重交友、拒绝不良交往、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广大青少年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七是利用乡村大喇叭、学校广播开展未成年人相关法治宣传,通过广播传播的方式,让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学到更多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八是市教育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关爱力度,联合联动,组织开展各种活动,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形成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合力。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清远市民政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