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20220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清远民政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9-06

清民函〔2022〕55号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

第20220175号提案答复的函

罗闯委员:

       您提出的提案《关于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上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各级民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养老床位不断增多。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80家,养老床位共6573张,入住老人4050人,其中:民办养老机构21家,床位2577张,入住老年人1937人;二是大力实施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城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1个,其中县级8个、城市社区3个;农村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57个。清城、连州、连南、阳山建立功能较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清城、连州积极开展居家养老“大配餐”工作试点;三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智慧养老建设,利用现代化信息平台开展智慧居家养老服务,市级智慧养老信息平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强化政策措施。为满足全市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根据《清远市养老服务部门间联席会议关于印发<清远市关于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县镇村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确定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大力推进县镇村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即到2022年10月底,清城区、连州市、阳山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建成县(市、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居)养老服务站的县镇村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其他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按示范点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县镇村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工作。

       (三)建立县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在县(市、区)一级建设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供养服务设施,着力增强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保障能力。目前,全市8个县(市、区)均建立1家县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床位共1504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256张

      (四)促进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9间,分别是清远市福利院、清远联合医院、清远高新区医院、清城康大医院、英德市爱康医院、连州北山医院、连州恒生医院、佛冈迳头镇中心卫生院、阳山小江镇卫生院。100%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90%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100%的医疗机构建立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五)提高养老服务队伍综合素质能力。2021年和2022年市本级财政分别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护理员培训;全市有3家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年招生人数200多人;借力“南粤家政”工程,大力实施养老护理员“双千计划”和养老管理人员“技能、德能双训”公益培训计划,2022年通过现场授课和网上上课的等方式累计组织培训逾1600人次。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决守住养老服务机构发生疫情工作底线。继续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和高于社会面防控的标准,慎终如始抓好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养老服务机构不发生疫情工作底线。同时,加强安全管理,守好安全发展红线。

       (二)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是持续推动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建设,作为中心站点辐射周边社区。在社区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一 站式”养老服务。在有需求和有条件的住宅小区(片区),可延伸居家养老服务点,为居家养老提供上门服务支持。二是推动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乡镇一级以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为主,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对辖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互助养老设施运行提供支持和指导。

       (三)加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落实国家、省有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实施细则。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 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以每百户不低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移交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划用途安排使用,确保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全面清查整治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情况,确保旧城区和已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按标准填平补齐。鼓励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融合建设。

       (四)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和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养老培训“双千计划”和“南粤家政”养老服务培训项目,多渠道培训养老护理员。

       感谢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清远市民政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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