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民政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报告

来源:市民政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1-30

清远市民政局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的情况报告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我局以建成法治民政为目标,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在每年初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局主要领导在部署全市民政工作时,都会就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确保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重视,保障到位。

(一)齐抓共管,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使依法行政理念真正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和各职能业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一年来,我局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逐步形成了法制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加强法制宣传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素质我局将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培训,以此推动机关管理方式的改进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1.抓好领导干部的普法我局领导干部能根据市有关通知精神,领导干部学法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等方式,并不定期参加市普法办配合市委举办的法制讲座,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

2.做好干部职工的普法教育。我局以提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为重点,紧密结合市“五”普法工作要点,积极组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使民政法规政策更为群众熟悉了解,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开展。我局利用会议、集中学习、专题辅导等形式对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普法学习,并对民政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贯彻实施。2015年,我局全系统全面实行无纸化普法学习和考试,全系统共购买普法软件4套,共100多名干部职工通过电脑完成了普法学习和考试,普法系统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作为必学科目,参加考试人员成绩全部90分以上,提高法律知识水平。一年来,我局领导干部定期参加了干部年度学法培训和专题法制讲座,对新提拔的干部实行了上岗前的法律培训;8名工作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4名取得了行政执法证。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我局历来十分重视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今年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错案追究制度(试行)》、《政务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决策评估、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清远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清远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清远市民政局议事规则》。行政决策行为科学、民主、规范。凡是属于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属于全局性问题,属于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等重大事项,均经过局党组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一年来,无重大决策失误,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况。

(四)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机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民政政策法规、部门动态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项目,公布了各科室的电话,接受咨询和监督同时,已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的工作主要职责、所有内设科室的工作职能、办事流程等政务信息。认真做好网站和微博的信息发布等工作建立“清远民政”微博,对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政务活动、时政和社会新闻涉及民政的重要政策重大事件以及灾情、民情惠民举措等及时公布。一年来,没有发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发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等情况。2015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平台上发布信息56条,其中专题报道18条,政务动态2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0,通知公告2条。同时公开2015年度清远市全市低保最低标准信息。通过政务微博发布的信息207条,“两建”平台发布审批事项14项,同时录入和补充平台所需数据。

二、规范行政执行程序,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我局以推进民政工作法制化、制度化为目标,不断加大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定期清理,定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情况自查,确保行政执法依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一)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认真执行市政府和市法制办关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具体工作规定。在起草、制定以我局为主的规范性文件时,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和评估的具体要求,严格把握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集体讨论、事前法律审核、公布施行等环节,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2015年,我局牵头制定1份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全面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和评估工作任务。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市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完成了1988年至2013年以市委或市委办名义印发的3份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任务及时提出清理意见,并向市委市政府上报了清理工作总结。

(三)切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在行政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本单位的执法依据、职责、范围、标准、程序进行,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执法力度,有效地推进了民政工作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促进了民政各项事业的发展。随着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将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适时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认真梳理本单位执行的自由裁量权事项,并结合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予以合理细化、量化”,以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水平,促进我市民政事业的全面发展。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服务型民政工作建设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我局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依据,依法界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行为,科学设定执法岗位,合理规范执法程序。按照“便民高效、诚实守信”的要求,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在市政府的指导下,配合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完成市民政局的行政审批改革,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15年,梳理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市级政府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我局保留行政审批事项6项、国务院和省新下放事项2项。

二是配合市纪委、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加强市政府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结合我局业务实际,上线网上办事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事项、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共17项,同时加快网上审批时间,我局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事项的平均承诺时间比法定时间由原来的提前30%提升至50%。2015网上办事大厅共收到55件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办结53件,退回2件,受理率100%,提前办结率100%。

三是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市编办要求,开展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梳理出台了部门权责清单,确认行政审批8项、行政处罚28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4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指导8项、行政确认1项和其它管理事项41项。

加强行政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我局自觉接受市人大和政协的监督,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议案以及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工作,按照办理要求和规定程序进行了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复,2015年处理率达100%,办复率达到100%,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的结果普遍感到满意。

五是积极做好内部监督工作。我局积极开展对局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由分管领导和科室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对我市部分县(市、区)的救灾款物和底线民生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我市的行业组织(协会)的服务和收费活动进行检查。从专项执法监察的结果看,我市各县(市、区)民政局能按规定对救灾款物进行管理和使用,行业组织(协会)的服务和收费活动能按物价部门审定的价格进行收费和开展各项活动,无违纪违规行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通过全局上下的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大力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仍然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个方面:

  一是民政执法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虽然民政部门承担着殡葬管理、民间组织管理等许多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工作量很大,但由于工作人员少,工作经费欠缺,无法组建起专门的执法队伍,或多或少影响了执法主体作用的发挥。

  二是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面广、量大,直接面对基层,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但目前民政干部队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等方方面面的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政工作的深入开展。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强化各级民政干部的宗旨意识、切实改进作风、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方面仍将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重点。

五、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习,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将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内容纳入学习内容。举办民政政策法规报告会,邀请相关法制部门或高校教授等来局作《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侵权责任法》等学习辅导报告。进一步加强好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熟练掌握相关法律知识、执法程序、案卷制作标准及方法,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要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执法质量。及时掌握执法队伍人员变动信息,对新进人员加强依法行政培训持证上岗,对调离、退休等人员进行核实删减,做到案件办理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与卷宗材料所附的执法证相一致,保障行政执法质量。

(二)探索合理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

要进一步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审批程序,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特别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三)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完善执法案卷管理。

随着《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以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对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文书以及行政执法案卷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对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的执法文书进行规范和统一,组织行政执法案卷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是否符合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依据是否正确,执法文书的填写是否规范,执法案卷有否及时归档,案卷制作是否统一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清远市民政局

                              2016年1月2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