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10月31日,清远市救援志愿协会等12家在清远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8〕50号)的有关规定,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现公告如下。
1.清远市救援志愿协会
2.清远市义工协会
3.清远市禁毒志愿者协会
4.清远市相聚清远志愿者协会
5.清远市红旗志愿者协会
6.清远市阳光100义工协会
7.清远市飞扬志愿者协会
8.清远市彩虹志愿者协会
9.清远市德晟志愿者协会
10.清远市君临志愿者协会
11.清远市阳光爱心家园志愿者服务协会
12.清远市志愿者联合会
清远市民政局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