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的通知

来源:清远民政访问量:-发布时间:2023-12-05


各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清府办〔2019〕22号)文件精神,我局联合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督,负责对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为确保此次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抽查对象的确定

具体抽查工作由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组织实施。通过抽签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附件2。

  1. 检查的主要内容

  1. 是否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 是否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 是否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 是否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 是否利用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或者其他行政影响力违规收费;

  6. 是否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 是否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 是否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展会、论坛、培训、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 是否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 是否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 是否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 是否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 是否具有一定垄断性和强制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未按要求进行调整和规范;

  14. 是否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 是否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

  1. 检查步骤

  1. 实施检查

11月初至11月底,我局执法人员和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将对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检查结束后,向受检社会组织反馈有关情况。

  1. 结果公布

本次检查结束后形成“双随机”抽查情况通报,通过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各受检社会组织。

  1. 依法查处

如抽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市民政局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将积极配合市民政局查处。

  1. 检查对象需要准备材料

  1. 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章程原件;分支机构相关资料;

  2. 工作总结及财务报表;

  3. 社会组织机构设置及负责人职责分工情况说明;

  4. 各项规章制度;

  5. 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程序或相关会议记录;

  6. 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情况表;

  7. 其他与检查有关的资料。

  1. 其他事项

检查对象认为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中存在应依法回避情况的,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清远市民政局提出,由清远市民政局审核后按程序递补执法检查人员。

请各社会组织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配合开展抽查工作。联系人:李东江、骆明亮,电话:0763-3364201。


附件:1.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2.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附件1: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单.wps

附件2:随机抽查监督检查对象名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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