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实地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经机构自愿申报、县级民政初审推荐、第三方机构实地评估,评估结果如下:
2024年度拟评定二星级机构3家,一星级机构10家,现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向清远市民政局反映。以单位名义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的须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核查。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共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清远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唐睿,0763-3376539
清远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