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9日,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为期17天的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2020年5月20日,市民政局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专此说明。
清远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0日
清远市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于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5月9日,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为期17天的公示,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截止2020年5月20日,市民政局未收到公众意见和建议。
专此说明。
清远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