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2018)》《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星级养老机构评定工作的通知》《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清远市民政局对我市2023年度自愿申报一、二星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等级评定,经养老机构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初审推荐、专家组实地评审、评定委员会审核等程序,2023年度一、二星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已完成。现将拟通过星级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日,从2024年1月29日起至2024年2月4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3种渠道向清远市民政局反馈:
一、致电或传真至市民政局,联系人:黄运妹,联系电话:0763-3376539(含传真)。
二、写信邮寄至:北江二路林业大厦清远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邮编:511518。
三、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121912491@qq.com。
清远市民政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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