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0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2018〕12号)文件要求,清远市民政局于本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对《清远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评估工作。根据评估结果,拟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为此,向社会公众征求《办法》的修改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
征求意见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办法》提出意见或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网上留言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民政局。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二路林业大厦8楼800室
联系电话:0763-3364151
附件:关于印发《清远市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清民〔2019〕9号).doc
清远市民政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