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审〔2017〕075号
关于同意维港天悦花园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朝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命名“维港天悦花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K1号区(地号为:K01000008、K0100505、K0100506)建设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69651.07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361332.26平方米)命名为:“维港天悦花园”(Weigang Tianyue Huayuan )。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7年7月21日
抄送:省地名办,市政府办,市直有关单位,市地名委员会各成员,清城区地名办
清远市民政局 2017年7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