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清远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挂网征求公众意见的情况说明
清远市民政局按照有关规定,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15日在清远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清远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为期16天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公示。截止2018年2月15日,市民政局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专此说明。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