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审〔2018〕096号
关于同意凤凰春天花园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命名“凤凰春天花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建设位于清远市新城B31号区(地号:B31000009)、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B31号区(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5008GB00044W00000000)的安置房工程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21304.6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576952平方米)命名为:“凤凰春天花园”(Fenghuang Chuntian Huayuan)。该项目原以“清远市凤凰村民安置区”的名称报建。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7月9日
关于同意凤凰春天花园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命名“凤凰春天花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建设位于清远市新城B31号区(地号:B31000009)、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B31号区(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5008GB00044W00000000)的安置房工程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21304.6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576952平方米)命名为:“凤凰春天花园”(Fenghuang Chuntian Huayuan)。该项目原以“清远市凤凰村民安置区”的名称报建。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