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审〔2018〕098号
关于同意海伦堡海琴湾花园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佳柏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命名“海伦堡海琴湾花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号小区(地号:D0500507*1、D0500507-1*1、D0500507-2*1)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42755.3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17206.15平方米)命名为:“海伦堡海琴湾花园”(Hailunbao Haiqinwan Huayuan)。该项目原以“海伦堡天玺湾花园”的名称报建。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7月9日
关于同意海伦堡海琴湾花园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佳柏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命名“海伦堡海琴湾花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号小区(地号:D0500507*1、D0500507-1*1、D0500507-2*1)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42755.39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17206.15平方米)命名为:“海伦堡海琴湾花园”(Hailunbao Haiqinwan Huayuan)。该项目原以“海伦堡天玺湾花园”的名称报建。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