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审〔2018〕151号
关于同意嘉宝新园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勤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命名“嘉宝新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市A24号区(地号:J0101075)开发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4937.34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5171.93平方米)命名为:“嘉宝新园”(Jiabao Xinyuan)。该项目原以“嘉宝新城”的名称规划报建。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5日
关于同意嘉宝新园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勤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命名“嘉宝新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市A24号区(地号:J0101075)开发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4937.34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45171.93平方米)命名为:“嘉宝新园”(Jiabao Xinyuan)。该项目原以“嘉宝新城”的名称规划报建。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