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生活区消防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建设工程公开报名
参加招标的公示
经《清远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8号)同意和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清远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生活区消防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建设工程立项的复函》(〔2018〕83号)立项批复,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清远市救助管理站救助人员生活区消防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建设工程建设预算金额为柒拾玖万伍仟柒佰叁拾陆元玖角(¥795736.9元)。按市民政局《清远市民政局基建工程与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意见的函》规定,经基建小组研究,拟定于8月下旬在市民政局公开摇珠招标。现接受具有资质条件的建设公司报名登记。
一、建设公司参与招标报名条件及提供相关资料(全部盖章)
1、具有统一信用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
4、相关证照2018年年审合格。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代表参加,提交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项目)。
二、告知事项
1、中标单位负责中标项目工程设计、效果图、工程预算(结算)编制、提供报相关部门审核的材料,工程竣工图编制,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中标单位负责将工程项目报消防管理部门备案及相关费用。
3、中标单位负责工程项目检测合格报告书及相关费用。
4、工程结算以财政局投审中心结算审核(不超过审核中心审核的预算金额)为结算金额。
三、不接受清远市以外的注册公司报名
请有意者带上以上资质条件复印件到清远市救助管理站报名,报名日期限定为8月14 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四天,四天内额满(5家)即止,则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0763-3385612,13602943666;联系人:胡伯君。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