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审〔2018〕017号
关于同意新城之光碧桂园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命名“新城之光碧桂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塘坦村委会辖区内(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5006GB00013W00000000)建设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39177.0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519640.07平方米)命名为:“新城之光碧桂园”(Xincheng Zhiguang Biguiyuan)。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1月30日
关于同意新城之光碧桂园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碧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命名“新城之光碧桂园”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塘坦村委会辖区内(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5006GB00013W00000000)建设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39177.0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519640.07平方米)命名为:“新城之光碧桂园”(Xincheng Zhiguang Biguiyuan)。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