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审〔2018〕154号
关于同意悦珑楼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金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命名“悦珑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市清城区A9-2开发小区7、8号地(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2005GB00155W00000000)建设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143.83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7827.94平方米)命名为:“悦珑楼”(Yuelonglou)。该项目原以“悦景楼B栋”的规划报建。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1日
关于同意悦珑楼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金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命名“悦珑楼”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市清城区A9-2开发小区7、8号地(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2005GB00155W00000000)建设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143.83 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7827.94平方米)命名为:“悦珑楼”(Yuelonglou)。该项目原以“悦景楼B栋”的规划报建。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