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民审〔2018〕037号
关于同意洲沙雅苑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命名“洲沙雅苑”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站前路西侧、站前五路以北(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5002GB00009W00000000)建设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9713.6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95630.97平方米)命名为:“洲沙雅苑”(Zhousha Yayuan)。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7日
关于同意洲沙雅苑命名的批复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报来《关于要求命名“洲沙雅苑”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核,符合《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三条;《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款、第四条的规定。同意你公司投资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站前路西侧、站前五路以北(不动产单元号:441802005002GB00009W00000000)建设的商住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为19713.64平方米,建筑总面积为95630.97平方米)命名为:“洲沙雅苑”(Zhousha Yayuan)。
此复。
清远市民政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