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社会基本公共信息,是国家和民族文化重要载体。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以来,各地按照要求清理了一大批不规范地名,但一些地区仍然存在一些“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割断了地名文脉,损害了民族文化,妨碍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活动。根据《省民政厅 省公安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进一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清理整治工作,现在全市开展不规范地名信息征集活动,对确认为不规范的地名依法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18日
征集范围:居民区、大型建筑物和道路、街巷等地名中违反《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清远市地名管理实施办法》和《广东省建筑物住宅区名称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地名命名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规范地名。具体判别参照《清远市广东省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的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
报送方式:
一、电子邮件形式:填写《不规范地名情况征集表》,发送至清远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qymzj_jczqk@126.com;
二、信件形式:填写《不规范地名情况征集表》,寄送至清远市北江二路林业大厦8楼民政局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附件: 1.清远市广东省列入清理整治范围的不规范地名认定原则和标准
2.不规范地名情况征集表
清远市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