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民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民政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16-01-11


    根据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现将2015年度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015年,市民政局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等举措,全面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清远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5〕126号)工作要求,保障了民政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狠抓落实。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我局狠抓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宣传落实,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局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各科室及有关直属单位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是积极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一方面,不断完善更新政务公开栏。2015年我们更新了政务公开栏,把科室职责、服务承诺、办事程序、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职责等予以更新公开。另一方面,依托各种媒体、电子网络平台,实现民政系统信息公开,资源整合。积极开展网络办公,实现医疗救助、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年检、管理等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通报各类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捐赠信息。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吸纳社情民意,有效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公开的形式

一是通过各类网络平台。2015年至今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平台上发布信息107条,其中清府办函〔2015〕126号要求,公开2015年度清远市全市低保最低标准信息。通过政务微信发布信息45条、新浪政务微博发布104条,腾讯政务微博发布104条。

二是设立民政信息公开专栏。在市民政局机关设立了4个公开栏,对民政局所承担的行政职能和我局今年的民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公开;设立党员承诺公开栏,对民政局机关党员在党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情况进行公开;设立普法宣传栏,对普法学习情况进行公开;设立信访维稳专栏,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开。

三是通过各类媒体对民政重点工作进行公开。2015年,我局宣传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2015年“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期间,我局通过清远日报、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等媒体对2015年“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募集到的捐款数额、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和市北江数据传媒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书,对我局民政重点工作及有新闻价值的工作亮点进行广泛宣传

(二)公开的内容

    我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一是服务内容,主要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服务、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抚恤优待服务、退伍安置服务、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婚姻登记服务、社会团体登记服务、殡仪服务、老龄服务等。从机关到基层民政组织都把直接关系群众的业务向社会公开。

二是办事的法规政策,民政工作不同的工作内容都有不同政策依据。凡是公开了服务项目,都将政策法规公布于众,让群众知道要办的事是依据国家的哪项政策法规办理的。

三是办事程序,将每项服务内容的办事程序在电子政务平台公布,使咨询的人一目了然,一看就知道办某件事要按照什么程序去办。

四是服务标准和工作时限,对每个服务项目都制定了服务细则,提出工作的基本要求,规定服务的工作标准。对办理每项服务工作,都统一规定完成办理的时间要求,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备的要求即到即办,对有些需要作调查核实后才能办的,则规定了完成办理的时限,有利于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保证机关工作高效运行。

五是服务纪律,为了规范行为搞好服务,局制定公布了服务纪律。主要内容是规定“十个不准”: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与本职无关的活动;不准违反党纪、国法和政令;不准以任何借口推诿或刁难服务对象;不准在服务工作中使用规定的服务忌语;不准接受服务对象赠送礼金、礼品或有价证券;不准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准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不准利用职权或工作便利为自己、亲友或小团体谋取私利;不准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民政部门的形象。

六是监督措施。局领导统一负责检查、监督、考评干部职工在为民解难服务各项工作中的情况,落实奖惩事项。同时还向社会公开了监督电话,随时接受群众来电投诉,并规定接到群众投诉后15天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

(三)落实民政重点工作公开的情况。

1.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信息公开。

一年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人的申请、审核、审批严格把关,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合法,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中来。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在审核审批公示程序操作中始终坚持立足“三个坚持。一是坚持定期入户制度、二是坚持逢进必查制度、三是坚持公开公示制度。确保了操作程序的规范化,严把审批关,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评议、社会监督,全程“阳光”作业,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切实做到应保尽保。部分县(市、区)民政部门同时又制定了五保户清理核查实施方案,开展了核查员的培训班,对辖区内五保户进行地毯式调查,重新进行评议和公示,通过清理核查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五保对象生存环境,对不符合五保条件的对象进行了清退

2.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建立我市社会组织门户网站,打造集社会组织登记办理、监督管理、信息披露和互动交流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推进社会组织阳光运作、社务公开,提高登记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通过网站公布社会组织相关信息。开通运行的社会组织门户网站,实现以下主要功能。一是能够开展社会组织网上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年度检查等工作,可以为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年检服务,提高民政部门的登记管理效率;二是通过登记、年检等网上办公,自动采集社会组织人员、机构、财务、党建、业务活动等信息,建立社会组织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实现分类汇总、条件查询和数据分析等功能,全面掌握社会组织整体情况,为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三是为每个社会组织建立一个网上内部办公平台,各社会组织可以在自己的内部办公平台上,方便快捷地了解法规政策、下载表格文件、查看登记年检记录、进行office办公、网上虚拟保存档案资料、开展博客论坛交流、使用短信呼发布通知公告等等,为每个社会组织打造了一个便捷、智能、互动、高效的网上内部办公平台;四是及时发布社会组织法规政策与政务信息,公开披露社会组织机构人员、党建工作、财务收支、会费标准、内部管理、公益活动等动态信息,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开展社会组织服务与执法工作网上咨询、网上举报,建立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电子信息沟通渠道,优化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加强社会组织社会化监督,推进社会组织阳光运作、社务公开。

2015年7月我市首次使用广东省社会组织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和清远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年检。网站投入使用4个多月时间,网上受理申报审批业务60起,办结41起;网上年检办理153起。清远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建立以来,建立健全了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通过市社会组织信息网站公开市级社会组织相关基本信息、重大活动情况、非公募基金会使用资金情况等信息。网站试运营以后共发布51条信息,其中通知公告2条,信息公开12条,办事指南18条,表格下载18条,组织党建1条。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扩大,公开的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的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的部门如我局直属事业单位的政务动态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公开救灾、优抚安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重点建设项目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健全信息公开资料更新机制,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三是进一步扩展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中涉及民政事务的建设和管理,把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办事、政民互动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根据人民群众需求丰富网站,充分发挥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

    附件: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成绩单

                                 清远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成绩单

序号

工作任务名称

公开途径

公开信息数(条)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的信息公开

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报纸、电视台、电台等

155

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

社会组织网、政务微信、微博、报纸、电视台、电台等

204

合计 

                                    单位(盖章)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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