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
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稿)》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和运行监测工作,促进农业龙头企业高质量发展,我局修订了《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0日,为期30天。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反馈到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馈函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标题注明《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反馈意见。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3号清远市机关办公大楼3号楼市农业农村局505农村经济合作指导科
联系电话:0763-3370339
办公邮箱:jjgg2005@126.com
邮政编码:511500
附件:《清远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修订稿)》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