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清远市乡村振兴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176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清远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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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2286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2022176号建议答复的函


钟伟健代表:

感谢您对清远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您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利用好土地资源振兴乡村的建议》(第2022176号)收悉。经综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供电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多措并举积极整合盘活农村土地资源

(一)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促进农村资源统筹整合。围绕破解农村资源分散化、利用率低问题,我市印发了《清远市关于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股份合作制改革,将集体统管的经营性和资源性资产量化到本村集体全体成员,同时鼓励农户将家庭承包地以入股的形式自愿参与集体合作,由集体进行统一管理、经营,推动乡村资源从“人人占有”向“股份占有”转变,促进农村资源资产有效整合和统筹利用。2021年,清新区浸潭镇六甲洞村下迳组挂牌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全市首个实行股份合作制管理运营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87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股份合作制改革,由集体统筹整合盘活土地等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推动集体和农民增收

(二)探索农村“三块地”改革,促进土地资源盘活利用。利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清接合片区建设的契机,制定出台了《清远市关于探索推进农村承包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清远市关于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清远市(广清接合片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暂行办法》,探索开展农村“三块地”改革,盘活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一是“三变”改革盘活利用承包地。实施农村耕地整合,采取集体与农户之间托管、代理,农户与农户之间互换并地,推动土地“分散变集中”。开展土地股份合作,引导农户将家庭承包地入股参与合作,由合作社统筹管理、经营,推动土地“经营权变股权”。探索发放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证,金融机构可凭流转证书作为抵押发放贷款资金,推动“资源变资金”。截至2021年底,全市农村承包地流转面积165.24万亩,二是“有偿使用”集约节约利用宅基地。探索建立“节约有奖、超占有偿”“使用者付费”“有偿选位”“择位竞价”等用地机制。鼓励农民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宅基地,对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结合实际给予合理补偿或内部流转,目前英德市连樟样板区探索2宗宅基地退出。各地积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采取自营、出租、入股等方式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民宿等新产业新业态,增加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三是“同权同价”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率先制定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探索建立健全“同权同价、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机制。截至目前,英德市出让了1、佛冈县出让了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三)开展撂荒地整治,唤醒“沉睡”土地资源我市印发了《清远市撂荒耕地专项整治2022-2023年行动方案》,鼓励各地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代耕代种、托管经营等方式,通过2年时间将存量可复耕撂荒耕地全部复耕复种,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同时,还要求各地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守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闲置、荒芜、撂荒耕地。对于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次年耕地地力补贴资格;对连续撂荒2年的,经宣传动员村民仍不愿复耕的,鼓励由村集体动员统一流转土地,或村集体直接组织代耕代种、托管经营。此外,我市正组织编制《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通过法律法规进一步保护利用耕地,杜绝农村耕地资源浪费。

二、加强农业生产用电报装管理

(一)精简农业生产用电报装手续。近年来,我市大力精简用电报装资料,全面推行“一证受理、两证办理”。农业生产用电报装,凭借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一证)即可启动用电报装,提供“身份证明+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两证)即可完成报装接电。其中,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是指:(1)以自由建筑物为用电地址的,包括《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等;(2)无建筑物的土地用电的,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等;(3)暂无正规物业权属证明的,客户需提供由镇街及以上政府部门确认具有物业权属证明权限的有效证明文书或可供电证明文件,对当地政府另有规定的可按当地政府要求执行。

(二)从严把好违规农业生产用电报装关。按照《清城区各类用户用电报装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要会议协调〔20144号)的要求,涉农项目用电报装分两类:一是大型涉农项目用电报装由街镇(场)征询环保、税务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加具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林场意见后,到供电部门申请报装;二是小型涉农场所,按照农民住宅用电报装手续申请报装(即:证件不齐的农民住宅用电报装由街镇(场)国土所、城管办(规划建设办)等部门审核加具意见后,到供电部门申请报装)。该会议纪要还强调,对未有审核手续的用户(暂无物业权属证明)不能报装。近年来,各街镇政府在《清城区各类用户用电报装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要会议协调〔20144号)的基础上,对暂无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的涉农项目审核流程进行了细化完善。清城区横荷街办对暂无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的涉农项目审核流程进行了最新修编,要求村委会、街镇农办、街镇三级审查,确保农业生产用地合法合规,客户凭借审查结果(用地证明)方可申请用电报装。

三、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促进乡村振兴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也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经济支撑,加快农村土地资源整合有利于推动产业振兴。下一步,我市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整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促进乡村振兴:

(一)进一步加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资产资源统筹利用功能,由村集体统筹整合农村土地等资源资产,为发展乡村产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进一步探索推进农村“三块地”改革。推进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强化村集体对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的集体所有权权能,继续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村集体通过多种方式整合统筹农村土地,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优化农村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推动农村产业发展。

(三)进一步保障农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我市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该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在村庄规划中统筹安排农、林、牧、副、渔等农业发展空间,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布局,保障设施农业和农业产业园发展合理空间,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此外,在新一轮的空间规划编制中将预留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对保障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以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均可申请使用。对于必要的、合理的建设用地需求,可通过该方式予以解决。

(四)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用地报装审核效率。我市将在严把“两违”审查关的基础上,精准优化全市暂无用地地址物业权属证明的涉农项目用地证明审核流程,出台相关指引文件,力争实现“一章审核,限时办结”,提升审核效率,切实为民办实事。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支持!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61


(联系人:林莹莹,联系电话:338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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