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175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对接财政部门与相关承保机构做好省农业农村厅拨付至承保机构省级公司账户的结算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含森林险种)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核销工作(详见附件2),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二、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本次资金的绩效目标和任务清单一并下达(附件5、附件6)。请严格按照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及时审核保险公司提交的保单、保单明细表、结算申请表等材料,严防虚大投保面积(数量)、重复投保等骗保行为。于4月15日前将2025年第一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不含森林险种)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申请材料(《保单明细表》、《保费补贴资金结算表》、《保费补贴资金结算申请表》加盖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公章,《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退保、结余与待核销情况表》《退保明细表》需加盖农业农村局公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拨付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175号)
2.拨付清远市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安排表
3.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退保、结余与待核销情况表
4.退保明细表
5.清远市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表
6.清远市2024年第四季度政策性农业保险中央和省级保费补贴资金任务清单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3日
(联系人:黄健平,联系电话:33612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