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
申报广东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
贴息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申报,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抓紧组织申报,规范审核监管。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认真审核。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完成项目组织实施、资料审核、技术服务等工作。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申报贷款贴息的养殖场要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于2021年2月5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和本辖区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书面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二、申报材料要求。各县(区、市)要将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申报材料连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的请示件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另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粤政易办公平台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7日
(联系人:朱伟锋,联系电话:337750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