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2-01-19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系统谋划,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将法治理论学习列为重要学习内容,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习近平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学习。切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实践要求积极落实我省2021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相关安排。

2.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张伟杰同志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对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各个方面。张伟杰局长多次听取我局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及时组织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市农业农村局普法教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我局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常年法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的作用,所起草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办理重大复杂行政处罚和应诉案件、涉及法律事务的合同事项均通过合法性审查。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1年,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文件《清远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在具体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了公众参与(官网公开征求意见)、风险评估(成立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负责评估工作)、专家论证(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形成评审意见)、合法性审查(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经局法制机构审核再提请市司法进行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充分保障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2021年我局规范性文件2份,均严格按有关程序起草、审查和备案。

4.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要求完成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工作,对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和废止。2021年我局共清理规范性文件4份,其中宣布废止2份,到期失效2份,并把清理目录对外公告。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开展农业执法监督检查。开展农资打假行动取得良好成制定并实施2021年清远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对发现的假劣农资问题线索追根溯源、循线深挖,对违法犯罪问题一查到底、重拳出击,坚决查处制假售假、违法添加、夸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8局与市公安局开展联合行动,出动70名执法人员对两个涉嫌经销假劣农药的企业及其销售网点开展调查,已经扣押涉嫌假冒伪劣农药产品20多吨,涉嫌销售多个假冒品牌的农药产品,且数额较大,目前该案件正在侦办中。据统计,全市全年共出动农业执法人员840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268,印发资料7.48万份,农业执法立案数为39宗(不含渔政执法),其中肥料3宗、饲料4宗、兽药4宗、农药13宗、农机1宗、农产品11宗、其它3宗,已办结案件为18宗,处罚金额8.12万元。二是坚决打击水上违法行为。全面落实渔船安全生产“六个100%”要求,印发了《清远市治理“三无”船舶工作方案》,实现有效清除“三无”船舶并遏制增量、有效监管我市水域船舶、有效防范打击水上违法犯罪、有效维护我市水域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四个有效”目标。全年共开展水域执法行动1161次,出动执法车辆617车次,执法船艇544艘次,参加行动的执法人员5468人次查处非法捕鱼案件90宗,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宗数65宗,共刑拘119人次,行政处罚宗数25宗,处罚金额1.85万元,公益诉讼案件2没收违法捕捞鱼获物1129.5公斤,清理地笼数量1188条,长度8692米,清理灯光诱捕网1024张,取缔违禁渔具数量994件、2488米,扣押涉渔“三无”船舶60艘。三是强抓生猪宰监管。2021年我局开展了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查获生猪产品2171.78公斤,查处私屠滥宰案件4宗,办结4宗,出动执法人员202人次,捣毁生猪私宰窝点6个,共处罚没款4.6万元,货值2.47万元。

2.加强对行政执法制约和监督。大力推进阳光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评查标准,对全市8个县(市、区)报送的18宗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并从中择优选取报送了2宗行政处罚案卷参加全省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

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全面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一是统筹抓好清远数字农业布局。我市与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了《共建农业信息化合作框架协议》,引进赵春江院士团队成立了清远市智慧农业农村研究院。二是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开发了清远市农业科教云平台和“清远农宝”APP,并在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推广。三是整合农业大数据资源。建成清远市现代农业产业园综合数据库、公众网和综合管理大数据服务平台完成清远市红茶优势产区产业园、佛冈县水果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阳山县丝苗米现代农业产业园信息化建设。四是推动广清农业众创空间服务平台建设。与广州市联合创办广清农业众创空间,以“清远农家”品牌为抓手,建立清远扶贫优质农产品销售渠道。五是推动产业应用数字化转型升级。引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区块链技术,对大米种植基地进行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提升农业数字化生产力;创新研发英德红茶数字智能化生产,提出茶叶单品大数据,打造茶云仓,为红茶交易提供数据支撑,提升了茶叶的价值属性。

2.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成立了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推进营商环境“一盘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清远市农业农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抓好优化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工作二是对标对表,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围绕产业发展、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行政审批等重点工作对标开展落实,扎实推动驻镇帮镇扶村、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程、农业3个三”工程、现代农业产业园、数字乡村、农村综合改革等工作落地见效。

着力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局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举办讲座、线上学习和自多种形式进行学习,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内容和特点来学,使学习成效更加明显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2021年度局学法考试完成率达100%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举办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等培训6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共培训法治、执法人员约500人次。通过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行政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

  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将普法宣传融入农业农村日常管理、服务和执法全过程。

1.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学习宣传。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了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活动方案,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线上知识问答,发放800多本单行本至我市农业农村系统工作人员学习,在局办公大楼张贴宣传挂画,在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我市各地在中国农民丰收节期间,组织普法志愿者通过各种形式向农民现场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专题活动、农技推广、农技下乡等现场活动结合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对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着力宣传《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农业法》《畜牧法》《种子法》《动物防疫法》《土地仲裁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普及农产质量安全知识、如何识别假劣农资产品等通过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基层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容易接受,取得了较好的反响。

(七)全面高效推进政务公开

    1.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及时发布农业农村最新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和服务动态等权威消息,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合计932条,其中网站发布自主信息98条,官方微博211条,官方公众号623条;通过网站平台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全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6份,行政执法类公示3份,收到网民留言4份,主动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3份,办理网民申请1份;配合“12345”政务服务平台解答市民关心关注社会热点,在机关办公楼设置举报信箱,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开涉农领域的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2.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1年我局共受理市七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12件,其中主办建议7件,协办建议5件,已全部办理;受理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案共93件,其中主办提案38件,协办提案55件,已全部办理。

3.积极配合审计监督。配合省审计厅派出清远审计组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我市相关工作

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及时办理信访事项我局高度重视化解涉农领域矛盾纠纷,2021我局处理投诉举报1起,处理各类信访事项7件,完成督查督办省农业农村厅交办的信访事项5件,所有信访事项均按期办结化解。全市涉农领域没有发生任何规模性聚集上访,无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发生,总体稳定形势趋好。

    2.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我市8个县(市、区)成立了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数113人,农民代表数24人,聘用仲裁员175人,仲裁办公室工作人员数32人。截目前,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受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总数113宗,其中113宗已经完成了调解处理,占100%,无重大群体性事件。通过抓好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合法权益

3.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乡村治理专项组制定印发2021年清远市乡村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机制以基层党组织为领导、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20213个村入选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并推荐了一批镇、村申报创建省级示范村镇。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干部职工法制学习教育仍需加强。由于农业农村工作涉及面较广,需要学习领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多,在组织干部职工培训、学习教育方面还做得不够。二是法治宣传的有效方法还不够多。面对农村普法面广、农民群众文化素质整体相对较低、农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状况在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上还做得不够,法治宣传的氛围还不够浓。三是农业农村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机构改革以来,农业农村行政执法的任务繁多,相对来说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高,执法体系建设滞后,影响了行政执法效果四是法治乡村建设仍需重视和加强。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三资”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农村“外嫁女”合法权益保护等问题需引起重视。

三、2022年工作计划

2022年,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不断提高思想站位、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体系,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着力抓好学习。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加强农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二是着力规范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涉农违法行为加强执法联动与信息共享,加强执法指导,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深入开展农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着力抓好普法工作。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培训继续组织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年度学法考试按照“八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四是着力提升涉农重点矛盾纠纷处理能力。围绕农村承包地、宅基地、村集体收益分配以及侵占农村集体“三资”等涉农重点矛盾纠纷,整合各方力量,加强矛盾纠纷化解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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