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4年,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指导下,扎实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2024年,我局按照省、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切实依法履行部门职能,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强抓法治政府建设,为清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化环境,全市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实现稳定安全供给,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拓展,乡村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持续增收,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成效明显,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农业农村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先后于8月2日专题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主要精神,10月10日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领域重要论述。二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先后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两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从事公务人员参加2024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公务人员法治意识,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党组定期听取报告制度,局党组于12月份听取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述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专题听取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情况报告。四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制定了《清远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农村厅报告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配合做好机构改革工作。在职能调整方面,我局对涉农管理、服务、监督等职责进行重新梳理与归集,对4个内设机构的设置进行了调整,在人员配置上也按相关要求进行了精减。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通过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整合服务资源,简化办事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我局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24件,正常出证111个,预受理不通过11个,退回办件2个;配合市政数局推进广东省大数据中心编目信息完善及挂接工作,共发布共享数据目录数44个,认领省农业农村线条国家目录治理试点扩展要素编制12条,有效推进了农业农村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认真落实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制定了《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公平竞争自我审查制度》,全年审查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具体政策措施11份,均符合公平性竞争标准要求。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配合做好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工作。为促进英德红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清远市促进英德红茶产业发展条例》列入了清远市2024年度地方性法规制定计划,我局作为该部地方性法规的牵头起草单位,组织编写团队起草条例稿,按照立法程序多次召开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及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意见,开展了风险评估,召开了听证会,并经过了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呈报市人大审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法定程序制定出台了部门规范性文件《清远市关于引育乡村运营人才助力实施“百千万工程”的激励措施〈试行〉》,对部门规范性文件《清远市农药、化肥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开展清理工作。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审查制度。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局法律顾问全年共审查修改合同、协议等40余份,出具法律意见书5件。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监管,为粮食安全保驾护航。为确保春耕备耕农资供给稳定和安全,3月起在全市开展“护春耕促增收”专项执法行动,召开了农资打假会议,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农资打假“护春耕促增收”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等执法行动文件。秉持部门协作精神,与多部门强化联动协作,同时建立市、县联合执法小组,通过区域协作,上下联动,扎实推进我市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相关工作,全市全年共处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169宗,罚没款共362.1029万元。二是科技赋能渔政执法监管信息化。为全市1040艘在册渔船及159艘乡镇纳管涉渔船舶安装了“插卡式AIS”船位监控终端监管系统,建立渔政执法监察平台及视频监控系统,推进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同时,利用智能无人机定时巡飞,初步实现重点水域“天上巡、水上查”全天候水上立体巡查机制,建立禁渔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有效打击违法捕捞行为。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共组织开展水上执法行动564次,出动执法人员2718人次,出动执法船艇259艘次,长度11300余米,刺网2张,查处涉渔违法违规案件29宗,查扣涉渔“三无”船舶34艘,拆解25艘,有力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举办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培训班,提升执法案件法制审核能力。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分析,以“以查促学”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充分运用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涉农行政案件。
(五)有效防范和化解涉农矛盾。一是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制定了《2024年清远市乡村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育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乡村法治环境,积极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落实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制定了《清远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清远市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并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靠前指挥,聚焦渔业船舶、农机、农药、畜禽屠宰、农村沼气和涉农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切实做好2024年防汛备汛、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确保粮食生产安全稳定。三是依法及时处理信访投诉。全年,我局共处理各类信访事项22件,主要涉及美丽乡村建设、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处理猫只私宰执法引发舆情等问题,全年未发生任何规模性聚集上访现象,无重大社会矛盾纠纷发生,总体稳定形势趋好。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未收到行政应诉案件,办理行政复议答复案件1宗。
(六)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制定印发年度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组织开展农资下乡、民法典进农村、农民丰收节、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线下线上相结合普法,在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推送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二是持续开展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全年,全市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711户,有示范户的行政村993个,占比达90%,同时,加强示范户培训,9月份,组织我市50名示范户参加全省农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三是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及《清远市耕地利用促进条例》等普法宣传。多次组织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同时积极引导广大涉农工作者深入开展自学,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力求做到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核心要义,切实提升基层干部涉农法律基础知识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主动创造性开展法治工作不够,创新治理和优化服务方面有待探索和规范。由于农业执法人员较为缺乏,人才储备不足,而执法任务繁重,长期高负荷的工作状态,导致农业执法人员在开展法治工作中缺乏主动探索和创新。
(二)涉农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历史原因,涉农群体纠纷较多集中在农村土地政策方面,涉及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三资”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农村土地纠纷化解方面政策措施还有待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普法宣传的形式不够丰富,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提高。由于农业农村工作涉及面较广,需要学习领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多,而目前宣传的形式相对陈旧,很多时候还停留在现场派发宣传资料和参加主题宣传活动层面,运用互联网新媒体进行宣传的手段有限,普法宣传缺乏与公众互动的意识,指定的活动地点和形式雷同,互动环节过于单调。
(四)部分农民群众法治意识谈薄,行政执法难度大。农民群众是农业行政执法的直接对象,少数群众因自身素质和受教育程度等的限制,法律意识淡泊,在受到侵害时未使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导致农业执法难以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百千万工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清远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加大对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审查。做好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二)建立健全涉农矛盾纠纷机制和监管机制。定期摸排涉农领域矛盾纠纷,建立起完备的风险台账,动态更新,及时掌握纠纷矛盾动态,加大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支业务水平高、能力强的矛盾纠纷化解人员队伍,提升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能力。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不断提高农民群众和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全力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
(四)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分层次、多形式、全覆盖、精准化的业务培训,不断强化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