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2021年春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十条》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1-15
关于印发《清远市2021年春节农村疫情

防控工作十条的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目前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清远市2021年春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十条》印发给你们,请组织镇、村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树立“人人都是疫情防控责任第一人”的责任意识,坚决做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清远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代章)

2021年1月15日


清远市2021年春节农村疫情防控工作十条


一、强防控守安宁

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按照“三减少三加强”(减少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减少旅途风险,加强个人防护、加强乡村管理、加强定点诊治)防控策略,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细化农村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大活动的管控措施。完善农村疫情防控预案,明确主体责任,加强治安、医务、防疫、保洁、后勤等人员配备和物资保障,保一方平安,守一方净土,确保我市广大农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建机制增合力

健全市县统一指挥、镇街组织实施、村居为防御单元的责任体系,完善“县领导包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工作机制,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的“四方”责任。发挥村民理事会以及“三人工作小组”、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驻村干部、党建指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全面筑牢乡村疫情防控防线。

三、勤走访深排查

乡镇政府、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到户、到人开展全面摸排,特别是城中村、城边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了解外出务工人员返乡意愿以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引导务工人员在春节期间灵活休假、就地过节、错峰返乡,降低农村疫情风险。如要返乡,返回后要主动报告村委。对近14天内中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严格落实“四个一”(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近14天内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要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对口岸检疫一线工作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冷链食品加工从业史人员、以及有接触国外入境人员和货物流行病学史的人员,要督促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强调出现发热等症状后的自我隔离和报告,就诊时主动告知流行病学史。要加强巡回督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核实和报告。

四、既测温又扫码

加强重大活动防疫管控,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落实防控责任。落实村“两委”换届选举防控措施,合理安排会议频次和时间,戴口罩、测体温,保持会场通风和座位间隔。加强重点场所防控,严格做好村内企业、景区、民宿、客栈、餐馆、文化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农贸市场、祠堂、寺庙等场所的通风、保洁及消毒,设立测温点,进出测温。广泛运用“粤康码”,引导返乡人员通过网络平台申报健康状况。

五、保清洁防传染

深入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加强村庄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清扫公共区域卫生,清理畜禽圈舍卫生,清运积存垃圾,加大对农贸市场环境整治力度,发动村民主动搞好居家环境卫生,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提倡村民注意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常消毒,主动正确佩戴口罩。

六、少走动少聚集

倡导特殊时间特殊方式过节、特殊时间特殊方式办红白喜事。乡村元宵、庙会等习俗活动,能简尽简、能停尽停,不能停办的限制活动规模,报属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镇政府)批准,做好防控措施。“红事”、“白事”从简办理。原则上不批准举行大型宗教活动,尽量减少非必要的集体宗教活动,禁止非法宗教活动。倡导村民少走亲访友,少聚会聚餐,少赶集,少去人员密集场所,不参加乡村庙会、祭祀等聚集性活动。春节期间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

七、有情况及时报

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强化“哨点”监测预警,督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药店等切实提高对有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人员的监测报告。乡镇政府、村委会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级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并积极配合做好应对工作。

八、讲文明树新风

倡导简约文明过节,简单过年,养成良好饮食习惯,提倡微信、电话、视频拜年的新风尚。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有关要求,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

九、保健康稳发展

乡镇政府、村委会要根据本地实际,储备好防控物资,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做好关爱农村困难群众工作。抓好冬种和春耕生产、森林防火、社会稳定等相关工作,确保各村组平安、稳定,巩固提升小康建设成果。

十、多发动齐响应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车、标语横幅、宣传栏、微信群、上门宣传等方式,强化疫情防控科普,广泛树立“人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的思想。农村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管理,带头做好宣传引导、带头做好疫情摸底排查、带头做好科学防控,教育广大村民自觉遵守防控要求,履行防控义务,充分发挥互相监督作用,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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