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远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
示范社候选合作社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清农〔2011〕72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12月25日发函征求了市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拟同意清远市清城区飞来峡镇大迳种植专业合作社、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大雾山九品茶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2家合作社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候选合作社。现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3日至2月9日(7天)。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联系人:崔伟平
联系电话:0763—3370339
附件:2020年清远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候选合作社名单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