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清远市智慧农机项目
实施单位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0〕132号)有关要求,我局拟推荐英德市农机事业管理局为2021年清远市智慧农机项目实施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7月28日—8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需写明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庞冬梅,联系电话:3382880。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邮编:511518。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