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农业“3个三工程”
专项发展资金项目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第一批)使用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2021〕186号)和《2021年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第二批)使用方案》(清农农函〔2021〕23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荷花、水稻、油菜等有花作物和粮食作物轮作示范推广与生产应用研究试验示范专项、冬种油菜规模化推广、茶叶深加工产业试验示范专项、建设全程机械化及信息化应用示范区(无人农场)专项进行评审。现将2021年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项目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7天)。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方式:
1.荷花、水稻、油菜等有花作物和粮食作物轮作示范推广与生产应用研究试验示范专项、冬种油菜规模化推广—清远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管理科,联系人:袁琳,联系电话:3376620,邮箱:QYZZYK@126.com。
2.茶叶深加工产业试验示范专项—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联系人:徐嘉宇,联系电话:3374393,电子邮箱:fjk393@126.com。
3.建设全程机械化及信息化应用示范区(无人农场)专项—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农业机械化管理科,联系人:方齐强,联系电话:3382880,电子邮箱:qynjhk@163.com。
附件:2021年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发展资金项目评审结果汇总表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