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农业公园(第四批)候选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清远农业公园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农农函〔2021〕161号)、《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清远农业公园(第四批)申报认定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清远农业公园(第四批)的项目进行评审,其中符合条件的有6个。现将候选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22日(7天)。
对上述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并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2021年清远农业公园(第四批)候选名单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5日
联系人: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徐嘉宇,联系电话:3374393,电子邮箱:fjk39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