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度清远市
清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文件第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4号)和《关于加强和规范农田建设项目评审工作和省级专家库管理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232号)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2022年度清远市清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进行了第二次评审,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7天),如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曾伟
电 话:0763-3363923
电子邮箱:nntt2019@126.com
附件:2022年度清远市清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第二次评审结果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