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清远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
人才表彰人员的通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清发〔2018〕13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清远市“起航计划”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我局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10名2021年度清远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经局党组通过并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2021年度清远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表彰人员名单予以通报。
希望获奖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今后在农业农村工作上继续发光发热,为我市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2021年度清远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表彰人员名单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度清远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
表彰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