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6号)及当前生猪稳产保供等任务要求,省财政安排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600万元支持我市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其中清远市宝利得牧业养殖有限公司项目(200万)因土石方未处理、安全隐患等原因未能如期完工,已提出自愿放弃项目实施主体资格。为加快政策落实,做好项目实施,经研究决定重新遴选实施主体,每个县(市、区)仅限推荐申报项目1个,项目可按整体或分期工程申报。支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2023年底可完工投产;已办理项目用地、环评等有关手续;按要求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进行备案;项目建成后新增存栏猪当量≧1.0万头。
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请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积极申报,具体事项请径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咨询。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
清城区农业农村局:3336211
清新区农业农村局:5812542
英德市农业农村局:2813031
连州市农业农村局:6631878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4270018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8739098
连南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8661169
阳山县农业农村局:780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