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清发〔2018〕13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清远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推荐,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现将拟表彰人选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12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陈海英,联系电话:3364472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3号楼
邮编:511518
附件:2022年度清远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拟表彰人选名单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附件:
2022年度清远市乡村振兴农村实用人才
拟表彰人选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