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桂容,联系电话:3382269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二路3号市机关办公楼市农业农村局(市美丽乡村办)
清远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布之日起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办提出。提出异议的个人和单位,应分别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姓名(含身份证号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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